我国苏州医患投诉怎么办?
我国苏州医患投诉怎么办?
我国经济在迅速发展,而同时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也得到了促进,医疗水平逐渐提升,而这就造成了医患的纠纷,苏州医患投诉这个问题引起了您的注意。您都或多或少的不清楚医患投诉的流程,接下来给您介绍一下苏州医患投诉的流程。
一、医疗纠纷去哪里投诉
1、医院医务科电话
2、医院办公室电话
3、县卫生局医政股电话
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
5、人民法院起诉
二、医患纠纷处理流程
1、医患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患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患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三、预防医患纠纷的发生
1、患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和医疗秩序;
(二)如实向医务人员陈述病情、病史等情况,配合医务人员进行诊疗和护理;
(三)按时支付医疗费用。
2、患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侮辱、诽谤、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二)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
(三)聚众占据医疗机构诊疗或者办公场所;
(四)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拉横幅、张贴大字报、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
(五)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
(六)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
(七)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
3、医务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保护患者的隐私;
(三)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四)如实告知患方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及医疗费用等情况,并及时解答其咨询;
(五)按照规定书写病历资料,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总的而言,医患投诉的流程都是一样的,可以先找医院解决,实在不行就找卫生局,都无法解决的时候我们应该向人民法院起诉。我们在预防医患纠纷的发现,我们应履行我们应该履行义务,这样易患纠纷就能早一步预防。由此可见,医患投诉并不难,而且我们应当正确地反应而且投诉。
总结:我国苏州医患投诉怎么办?我国经济在迅速发展,而同时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也得到了促进,医疗水平逐渐提升,而这就造成了医患的纠纷,苏州医患投诉这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土地使用权建设厂房有什么要求?
土地使用权建设厂房有什么要求?在如今,征地问题和拆迁问题往往会成为社会热点问题,而与之相关的问题也开始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关于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就是其中之一,如何正确行使土地使用权,......
·离婚时分割房产的方式有哪些
现如今,夫妻离婚时对房屋的分割问题产生争议,进而引发纠纷的情况并不在少数,那么具体来说夫妻离婚时分割房产的方式有哪些呢?此外,实践中不少夫妻都是贷款买的房,那么贷款买的房离婚怎么处理......
·对于国外商标抢注应该怎么办
对于国外商标抢注应该怎么办?若企业商标不幸在海外被抢注,国内公司应当积极准备,从国际条约、抢注国法律入手,及时采取法律行动,解决商标抢注问题,争取夺回被抢注的商标。在国外,某些国家......
·聚众斗殴致死如何定罪处罚
聚众斗殴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持械斗殴的情况,此时就很容易造成他人的死亡,那么要是聚众斗殴致死的话,此时应该如何罪定罪处罚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监护人职责具体是什么?
监护人职责具体是什么?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
·批捕了就一定会判刑吗 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一、批捕了就一定会判刑吗是不是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但是在我国被逮捕后就失去了人生自由......
我国苏州医患投诉怎么办?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