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在生活中,我们知道,法律援助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表现,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我国法律对于这一方面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第十二条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第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 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执行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关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的内容的整理,国家法律对于这一方面也有相关的规定,我们都知道,法律援助是为了保障那些连正常生活条件都无法保障的人的基本生活质量,是国家社会发展的表现,行文至此,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点击下面的延伸阅读部分。
  
  
  
  
总结: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在生活中,我们知道,法律援助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表现,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出轨离婚财产分配的方法是什么?
      一、出轨离婚财产分配的方法是什么?出轨行为不构成婚姻中有的过错方,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


·应当法律援助刑诉的规定是什么样?
      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普遍比较高,人们在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往往最先想到的就是通过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同时国家为了保障自己国名的利益,也为您提供了许多方面的途径,这其中就包括:法律援......


·手写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手写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离婚协议书无论是手写还是打印都是可以的,但现在来看,大多数的离婚协议书都是打印的。具体我国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的规定有:1、在内容上的规范:(1)明......


·拘役跟有期徒刑的区别都有哪些
      我国规定的刑事处罚主刑当中具体包括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而其中拘役和有期徒刑,可以说是实践中作出最多的两种刑事处罚了。当然,法官不管是判决拘役还是有期徒刑这都是......


·行政不作为情形具体有哪些
      行政不作为情形具体有哪些1、第一种表现是最初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不作为,特定相对人不服,申请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逾期不复议。对于两级机关不作为的行政行为,相对人不服应当对最初应当作为......


·解聘赔偿金怎么计算?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没有产生重大过错的情形下,用人单位一旦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那么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利,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解聘赔偿金,那么,......


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