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变更小孩抚养权的条件包括哪些

  离婚时,一般会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同时会确定抚养费的数额。而离婚以后,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法定抚养权变更的情形,则抚养权会予以变更。那具体来说变更小孩抚养权的条件包括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变更小孩抚养权的条件包括哪些
  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另外,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二、变更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
  1、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已明显不够时,子女当然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为此,《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常为以下几种:(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2、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离婚以后,各项权利义务关系会逐渐稳定下来,但是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确实两个易变因素,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如果遇到抚养权和抚养费的相关纠纷,最好咨询专业律师,帮助你答疑解惑,通过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维护自身的权益。
  
  
  
总结:离婚时,一般会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同时会确定抚养费的数额。而离婚以后,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法定抚养权变更的情形,则抚养权会予以变更。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对于存疑不起诉要报法院吗?
      对于存疑不起诉要报法院吗?不需要报法院,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


·丈夫意外死亡遗产继承顺序怎样办理
      丈夫意外死亡的遗产应该由第一继承人继承,没有的应该由第二继承人继承。《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


·起诉离婚调解不成多久开庭
      起诉离婚调解不成多久开庭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开庭时间由法院决定,实践中有长有短。但法院立案至判决的时间也就是审理期限,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


·怎么认定是否构成赌博罪
      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因此,刑法中规定了赌博罪,对赌博行为予以重点打击。那现实中应该怎么认定是否构......


·我国民政部行政处罚事项有哪些?
      我国民政部行政处罚事项有哪些?民政部门是我国重要的基层政府部门,主管社会行政事务,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部分在民政部登记的社会团体可能会犯一些错误,因此民政部门有权对这些社会团......


·一、兼职2天可以随时辞职么?
      一、兼职2天可以随时辞职么?是可以的;这本来就是兼职的一个特点。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即可,不论公司是否同意。实际上班的工资公司应该正常结算,不得克扣。如果发生纠纷,可以向当地......


变更小孩抚养权的条件包括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