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天正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范围
无论是在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能会需要用到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因为具有专业性,所以它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而不同的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的范围是不同的。下面我们就以合肥地区的合肥天正司法鉴定中心为例,来了解一下该鉴定中心的鉴定范围都包括哪些。
一、合肥天正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范围
保险理赔司法鉴定、保险事故损因司法鉴定、保险责任司法鉴定、价格评估司法鉴定、保险价值评估司法鉴定、道路交通事故痕迹司法鉴定、交通事故原因司法鉴定、机动车性能司法鉴定、法医临床鉴定(视觉、听觉、性功能和活体年龄鉴定除外)、法医毒物鉴定(仅限乙醇检测)、法医病理鉴定、文书司法鉴定(仅限笔迹、印章印文、印刷文件鉴定)、法医物语鉴定(仅限亲权鉴定)
二、法院司法鉴定流程
1、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3、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一)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二)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5、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6、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8、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依法实事求是的对鉴定结论的依据进行说明,回答与鉴定相关的问题。
对于诉讼的当事人来说,应选择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为自己进行司法鉴定。如果该鉴定中心不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或者在鉴定范围内并不包括相应的鉴定项目,即使出具鉴定结果,也没有法律效力。
总结:无论是在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能会需要用到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因为具有专业性,所以它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而不同的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法律规定辞退三期女如何补偿?
法律规定辞退三期女如何补偿?法律规定辞退三期女将会按照平时劳动者的工资两倍来进行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代理合同违约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哪些?
代理合同违约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哪些?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代理合同是一方委托另一方代理其行使相关的民事行为的合同......
·约定管辖的法律规定
约定管辖的法律规定很多人在遇到权益纠纷时,往往不知道如何来保护自身利益,这是源于人们对法律的不了解。我们多了解一些约定管辖的法律规定,就多了一个保护自身利益的技能。接下来我们将给......
·没登记结婚离婚孩子怎么上户口
没登记结婚离婚孩子怎么上户口?未领结婚证生了孩子,孩子的户口办理方法如下:(1)父母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2)如果无出生医......
·关于企业的职业年金是什么
一、关于企业的职业年金是什么职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障制度,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一项单位福利制度,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依据自身经济状况建立的保障制度,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法律上行政处罚措施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措施行政处罚措施: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措施是行政......
合肥天正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范围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