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一、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有哪些?《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营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其中:1、工业、手工业,是指从事自然资源开采和商品的生产、制造、加工,矿产开采,以及生产设备、工具修理等2、建筑业,是指从事土木建筑、设备安装和建筑设计、房屋修缮等3、交通运输业,是指从事公路、水上客货运输,装卸搬运等4、商业,是指从事商品收购、销售、贩运、储存等5、饮食业,是指从事饭馆、菜馆、饭铺、冷饮馆、酒馆、茶馆、切面铺等6、服务业,是指从事理发、照相、浴池、洗染、旅店、刻字、体育娱乐、信息传播、科技交流、咨询服务等7、修理业,是指从事钟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电视机、黑白铁及其他杂品修理等8、其他行业,是指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其他行业。”二、经营范围变更如何操作?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企业做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中有下列情形的,企业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企业经营的;属于许可经营项目,不能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特定行业的企业只能从事经过批准的项目而企业申请其他项目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我们知道了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有哪些。按照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从事于建筑业、餐饮业、商业、运输业等相关的服务,具体到每种行业,又有很多细分项。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和特许经营项目,如果个体户要销售香烟的话,就必须拿到烟草局的特许经营牌照才行。
  
  
  
总结:一、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有哪些?《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营工业、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非法集资法人免责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所谓的名誉董事长如果真的理解的话,就会知道根本不像您所想的那样,名誉董事长在公司来说可能真正的地位还不如公司的某些主管人员,因为名誉董事长实际上是公司登记的法人代表,在法人代表根本......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


·我国公司的减资程序是什么?
      我国公司的减资程序是什么?公司在成立之时,就有了一定注册资本。一般情况下,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注册资本会增加。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公司连年亏损,就需要进行减资,用来弥补亏损的......


·打架不接受调解怎么办?
      打架不接受调解怎么办?俗话说的好,一个巴掌拍不响,所以打架可能就是因为一件小事激怒而造成的双方共同参与的恶性事件。有些可能打完就没事了,有的人可能为此就把警察找来了。打架不接受调......


·怀孕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职工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任何单位不得在职员怀孕、产假、哺乳期间,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职工本人则可以在任何时候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


·婚内欠条离婚时是否有效?
      欠条的效力应为有效,离婚时应按照约定处理。主要有三个理由:    第一,本案涉及的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