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和一般诈骗有什么区别
网络诈骗和一般诈骗有什么区别进入互联网时代以后,互联网逐渐普及,我们处在一个靠网络紧密联系起来的世界,无疑,互联网极大便利了我们的生活。但是,各种网络诈骗,电信诈骗也随之而来,花样百出的骗局真是令人防不胜防。那么,网络诈骗和一般诈骗有什么区别呢?下面,我们就和您聊一聊这个问题。
一、什么是网络诈骗?
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增强自我意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现在很多网页挂马都为广告方式使网友中毒,所以不要贪速度,很容易就一不小心点错。为电脑安装强有力的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定时更新,提防黑客侵入。
二、网络诈骗和一般诈骗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这两个都不是刑法的罪名,经济诈骗犯罪跟网络诈骗,实际上就是诈骗罪,网络诈骗只是说明,诈骗方法是通过网络而已,而普通诈骗是采取其他方式。
三、网络诈骗的特征
网络诈骗犯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借助计算机,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它与一般的诈骗罪的区别主要在于诈骗方式上。网络诈骗具有以下特征:1、行骗面广。行骗人一般采取广泛撒网重点培养的方式,只要少数人上钩就达目的。受害人上钩后,行骗人便设连环套,层层诈骗。2、异地行骗。由于互联网的无边界的特性,行骗人往往选择异地“鱼儿”行骗,受害人上钩后一般不会直接到异地去找行骗人。即使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办理异地的案件周期也较长。这就是行骗人选择异地行骗的缘故。3、是行骗人不用直接接触受害人,带有极强的隐蔽性。四是得手后毁掉一切网上证据,消失迅速,难寻踪迹;另辟一套网上虚拟身份和虚假信息“重操旧业”。4、网络诈骗的手段各式各样,这些都巧妙地应用了现代科学技术及专业技术。5、犯罪工具智能化。以计算机及网络为作案工具,网络的发展形成了一个与现实世界相互影响又相对独立的虚拟世界,智能型的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的无地域性进行跨国界、跨地域作案。
四、网络诈骗如何量刑?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二)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1、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2、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5、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上面所述,回答了网络诈骗和一般诈骗有什么区别,关键不同在于媒介。网络诈骗借助互联网,给自己披上各种伪装,利用人们贪小便宜的心理,来骗取别人财物。在日常生活中,您一定不要随意暴露自己的身份和财务信息,随时提高警惕,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掉馅饼也不会砸到你。让一切网络诈骗在你面前无所遁形。
总结:网络诈骗和一般诈骗有什么区别进入互联网时代以后,互联网逐渐普及,我们处在一个靠网络紧密联系起来的世界,无疑,互联网极大便利了我们的生活。但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可转换公司债券合同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在日常生活中对投资感兴趣的小伙伴对债券应该特别的熟悉吧。市场上债券有很多种类,您一般投资比较多的是国债,那么您对公司债券有具体了解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可转换公司债券合同期限......
·专利权变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专利权变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专利权是专利申请人独自享用的,他人或单位不能随意侵犯,而且专利具有财产权利,可以给专利申请人带来财产权益,那么专利权是可以变更的,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
·怎样的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怎样的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在实践中有很多借贷行为属于非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在合同实践中,民间借款合同可能会因各种原因出现民间借款合同的效力瑕疵,那......
·财务公司债券发行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财务公司债券发行需要遵守哪些规定?公司债券作为现在企业融资的主要手段之一,是公司依照法律规定,依法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财务公司作为一种特殊业务的公司,依照......
·主要责任交强险赔偿比例法条是什么?
在交通事故中,一定有一方或者多方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如果造成人身伤害,那么交警部门就会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这就是一个赔偿责任的依据,为了划分在交通事故中主要或者次要事故的界定,国家有......
·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范围有哪些
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范围有哪些?一、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范围不当得利之债一经成立,当事人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受害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受益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在受益人......
网络诈骗和一般诈骗有什么区别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