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住房问题历来为人们所关注,大家都知道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在面

  住房问题历来为人们所关注,您都知道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在面积,楼层、缴纳税收方面差异都很大。而在买房的时候因为搞不清楚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区别,很有可能在买房的过程中买到非普通住房,就算只有一平米之差,所缴纳的税也是有差别的,那么如何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呢?
  
  一、什么是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
  
  (一)普通住房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4、首次上市的已购房改房、回迁房、安居房、康居房、农民安置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一般均视同普通住宅。
  
  (二)非普通住房
  
  1、必须是商品房,已购公房和一些政策性保障住房不含在其中;
  
  2、不能满足上述(1)所述的前三项三个条件的任何一条的;
  
  如小别墅、度假村等都属于非普通租房。
  
  需要提醒的是: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交易时征收税率差别很大!
  
  二、如何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
  
  (一)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住宅的界定为普通住宅: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不含) 以上;
  
  2、单套住宅建筑面积在144 平方米(含)以下;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全市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含)以下(今年为12600元)。
  
  (二)凡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住宅界定为非普通住宅。
  
  三、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税费的区别
  
  (一)个人所得税:成交价的1%普通住宅房产证满5年的,并且是家庭 住房的,则免征。非普通住宅的,无论多少年,都按成交价的1%来征收。
  
  (二)营业税:成交价的5.6%来征收。是普通住宅的,若满5年的(含5年)的可免征。普通住宅若未满5年的,则要全额征收。非普通住宅的若满5年了,进行差额征收。非普通住宅若未满5年的,则需全征。
  
  (三)契税:成交价的1%,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若是买方的房屋不是 住房的按成交价3%征收。成交价的1.5%需是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缴纳的,若经查不是 住房的则按成交价3%征收。144平米及144平方米以上的按3%征收。
  
  (四)土地 金:成交价的0.5%,房改房需征收。
  
  (五)土地税:成交价的1%,普通住宅可免征。
  
  (六)印花税:成交价的0.05。若是普通住宅类的,是暂时免征的。而是赠与的、非普通住宅,需征收双方各0.05%。
  
  (七)产权转移登记费:普通住宅及配套车库的80元每本;是非普通住宅及不配套车库的为550元每本;是共有权证的10元每本。
  
  您在购房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慎重购房,因为并不是只有买到房了就万事大吉了,国家的相关部门还会在购房交易时按照房屋的面积等等来征收税务,如果是非普通住房,要缴纳的税务要比普通住房所缴纳的税务多,所以,您在购房时一定要考虑清楚并且弄清楚国家对购房的相关规定再做决定。
  
  
总结:住房问题历来为人们所关注,您都知道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在面积,楼层、缴纳税收方面差异都很大。而在买房的时候因为搞不清楚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的执行
      根据刑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根据其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专利失效后如何恢复专利权?
      专利失效后如何恢复专利权?失效不久可以,但如果失效太久则无法恢复,一般收到专利局的失效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可恢复,官费1000元。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


·海事法与海商法的区别是什么?
      我国是法治国家,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守法律法规,企业经营也是如此。运输企业从事海洋运输的,要按照海商法的规定,签订运输合同,解决海事纠纷,合法经营。海商和海商是不同的法律概念,那么......


·选择诉讼离婚时有什么要注意的
      不管夫妻是选择协议方式还是诉讼方式离婚,由于这个过程中都会涉及到个人利益问题,因此都是需要谨慎对待,而千万马虎不得。当然,选择了不同的离婚方式,那意味着当事人需要注意的问题不一样,......


·收购公司的注意事项?
      收购公司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方面收购公司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方面注册资本、资产负债、财务会计、税务和诉讼风险。一、资本、资产方面的风险(一)注册资本问题目前,随着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


·交通保险人伤理赔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交通保险人伤理赔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交通保险人伤理赔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交通事故后到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提交的材料由保险单正本或者保险单正本复印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现场勘察草图,车辆......


住房问题历来为人们所关注,大家都知道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在面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