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证的办理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一般夫妻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才会涉及到离婚证的办理。那此时离婚证怎么办理呢?而实践中民政部门发放离婚证的步骤又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证怎么办理
  根据《登记条例》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
  第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婚姻登记员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第三、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第四、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打印还是手写没有统一要求,签名处最好空置、当场签署。需要注意的是,比如在上海,某些区县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必须亲自书写,不能打印,如闵行区和普陀区。有些区县需要当事人将离婚协议书保存在软盘上一并提交,如徐汇区。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最好同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省得白跑浪费时间。
  第五、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第六、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二、发放离婚证的步骤是什么
  (一)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三)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四)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五)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此时需要满足离婚的条件规定,然后提供了相应的材料之后,才能办理离婚手续,最终领取到离婚证,而此时对于夫妻之间的结婚证,民政部门一般是会收回的。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离婚证的办理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一般夫妻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才会涉及到离婚证的办理。那此时离婚证怎么办理呢?而实践中民政部门发放离婚证的步骤又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在日常生活当中,适量饮酒并不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当中,适量饮酒并不是什么大的过错。但是在酒后驾车的话就属于知法犯法了,醉酒驾车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这是生活当中每个人都知道的。并且醉驾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相信我国公民对......


·有关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规定有哪些?
      有关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规定有哪些?一、第二审程序的概念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对......


·一、女方协议离婚放弃抚养权需要承担抚养费吗?
      一、女方协议离婚放弃抚养权需要承担抚养费吗?理论上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


·民事诉讼能先行财产保全吗
      民事诉讼能先行财产保全吗?民事诉讼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一)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二......


·合同诈骗罪怎么判刑,犯罪构成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而关于合同诈骗罪的量......


·河北临时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国土国土面积广阔,土地资源丰富。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有时会需要征收土地推荐现代化进程。为了加强征地的管理,保证征地工作的顺利运行,以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土地使用者......


离婚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