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产,此时对于购房者而言都是有需要注意的问题
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产,此时对于购房者而言都是有需要注意的问题,这样才能避免日后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自然,针对不同的房产,那实际需要注意的问题也就不一样。那到底买二手房时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权属审查。
二手房买卖业务,应当审查二手房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不得买卖;并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核实权利证书及其记载内容的真实性。
(二)买卖双方主体资格审查。
1、二手房转让人应当是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二手房权利人。2、二手房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3、二手房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审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的书面文件。4、二手房属于国有或集体资产的,应当审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共有财产审查。
共有二手房,应当审查有无共有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四)权利限制审查。
当审查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有无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情况。
(五)他项权利设置审查。
应当审查二手房有无抵押等他项权利设置情况。若有,要审查有无取得抵押权人等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买卖的证明。
(六)优先购买权审查。
1、共有二手房买卖时,在同等条件下,二手房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已经出租的二手房买卖时,在同等条件下,二手房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2、应当审查二手房优先购买权人有无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应合理提示买受人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现实中,很多二手房都是之前的所有人居住使用过的,因此在实际购买二手房的时候,需要购房者注意的问题自然就与购买新商品房要注意的问题不一样。具体买二手房时注意哪些问题,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总结,各位可以适当参考了解一下,这对购买二手房是有很大帮助的。
总结: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产,此时对于购房者而言都是有需要注意的问题,这样才能避免日后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自然,针对不同的房产,那实际需要注意的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企业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标准
企业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标准企业破产不在少数,企业破产少不了的一步就是进行企业破产清算,同时企业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是必须的,要最大限度的保障职工的利益不受损。企业破产清算需要处理事情很多......
·在我国劳动合同到期赔偿金吗
虽然理论上来说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就已经告一段落,劳动者可以按照相关流程正常的和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这并不代表着公司就可以劳动合同到期为借口不和劳动者......
·一、员工无故旷工多久可以办离职?
一、员工无故旷工多久可以办离职?旷几天工可以解除合同,法律并没有规定,但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业务范围是什么?一、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业务范围是什么?刑事辩护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刑事侦查阶段、刑事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审判(一审、二审)阶段,在刑事诉讼的不同阶......
·代驾公司代驾违章扣分吗?
代驾公司代驾违章扣分吗?随着酒驾处罚越来越严厉,您法律意识的提高,现在您基本都遵守一个原则,那就是酒后绝不开车,因此也带动了一个新的行业的发展,就是代驾公司,只需要一个电话代驾就可......
·法院判决后可以提出离婚财产强制执行吗?
当一段婚姻走到尽头,有的夫妻选择和平分手,而有的夫妻则选择了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离婚离不开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但在法院对财产的分配作出判决之后,夫妻中的一方可能会拒绝执行,那法院......
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产,此时对于购房者而言都是有需要注意的问题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