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比三种抗辩权的特征有哪些

  对比三种抗辩权的特征有哪些
  
  不知您对于抗辩权是否了解,抗辩权是法律赋予您的权利,是一种解释权,为了就是说明事实的经过,说出有利的证据。但是抗辩权的种类也是不止一种的,一般有三种抗辩权,对比三种抗辩权以后,您可以发现,各有各的的特点,但是到底三种抗辩权的特点和区别在哪,可以到下文进行了解。
  
  一、对比三种抗辩权的特征有哪些
  
  1、其行使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没有请求权的行使,抗辩权自无必要行使。
  
  2、抗辩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产生,约定的抗辩事由只能产生合同的权利,而不是抗辩权。
  
  3、抗辩权为私权,是否行使完全由当事人来决定,不主动援引者视为放弃;法官不得主动依职权审查抗辩权是否存在。
  
  4、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限制,该期限要么由法律规定,要么推定为合理期限,但抗辩权没有自己独立的行使期间,因为抗辩权是依附于请求权而发生的,如果对方请求权合法成立,则抗辩权也就合法成立,如果对方的请求权不合法,则抗辩权也无必要行使。
  
  二、三大抗辩权的行使条件
  
  (一)先履行抗辩权行使条件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合同法》第67条)。在传统民法上,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理论,却无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中国合同法首次明确规定了这一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发生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合,这些都是它不同于同时履行抗辩权之处。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条件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 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有:
  
  (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三)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
  
  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接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
  
  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具有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
  
  在单务合同中,不存在不安抗辩权的问题,不是同一双务合同,也不存在不安抗辩权的问题,虽是同一合同,但没有对价关系,同样也产生不了不安抗辩权。
  
  (2)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
  
  设立不安抗辩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先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以后履行的一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为前提,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的一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就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之所以分类出三种抗辩权是法律的要求,同时也是现实的需要。您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去分析了解抗辩权,在实际的法律操作过程中,可以根据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抗辩权进行抗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于抗辩权还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
  
  
总结:对比三种抗辩权的特征有哪些不知您对于抗辩权是否了解,抗辩权是法律赋予您的权利,是一种解释权,为了就是说明事实的经过,说出有利的证据。但是抗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形式有哪些?知识产权对于一个国家创新能力的提高非常重要,之前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也不够重视,导致很多专利流失。如今,我国政府和企业都把保护知识产权作为非......


·健康险产品的种类有哪些
      近几年来,随着医疗疾病等的治疗费用的不断增加,很多人都开始担心自己万一得了病都没办法治疗。不过好在现在很多的保险公司都推出了很多的这一类的保险项目,称为健康险。那么健康险产品的种类......


·男女申请结婚的必备要件是什么
      男女申请结婚的必备要件其实也可以当做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必须要具备的条件。相信您都清楚我国《婚姻法》中对结婚的条件和程序都是作出了要求的,若不满足结婚条件,则肯定无法办理登记。下面的......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不出庭如何处理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主要就是原告与被告,其实也就是具有夫妻关系的男女。通常都是因为无法达成协议离婚,从而才会进行诉讼离婚的。但要是此时,一方当事人或双方都不出庭的话,那么此时该如何处......


·一、醉驾案底会影响孩子吗?
      一、醉驾案底会影响孩子吗刑事立案案底会跟公民人生档案一辈子,有此记录的人员,公民的子女成年后不得考取党、政、军、国企任意单位。政审会记录不合格。醉酒驾驶、飙车等行为将以危险驾驶......


·旅店服务合同的附随义务是什么?
      一、旅店服务合同的附随义务的范围是什么?旅店服务合同的附随义务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对比三种抗辩权的特征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