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哪些股权投资近年来炙手可热,因为股权投资的范围非常的广,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进行股权投资。但是股权投资里面的学问是很深的,所以很多人就会让一些专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那么,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到工商代理、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财税顾问、投资顾问、财税代理、资产托管、商务资讯、商标注册、 教育资讯、翻译、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进出口业务等多个领域。1、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网络工程(除专项审批),摄影服务,图文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销售:文化办公用品、办公设备、日用百货、家用电器、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电脑及配件、打印设备、电脑耗材、音响器材、照相器材、机电设备、金属材料、建材、家具、体育用品、通讯器材及设备。2、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中介),会务服务,销售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服饰、鞋帽、家居用品、工艺礼品、化妆品、首饰、布艺、玩具、钟表、文体用品、办公用品、电子产品、一类医疗器械、实验室设备、无尘室设备。3、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演出经纪),舞台艺术造型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展示展览服务,图文设计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计算机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4、投资管理,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中介),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
  二、注册股权投资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
  股权投资公司经营范围参考1、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2、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咨询(不得从事经纪)。3、投资管理、财务咨询及其他信息咨询(不含证券咨询、人才中介服务和其他限制项目);企业登记代理服务、代理记账(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经批准的项目除外)4、投资咨询;经营贸易咨询;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财务咨询(你等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5、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咨询(不得从事经纪),展览展示服务,金融信息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来说,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很广的,涵盖企业营销策划和企业管理咨询等等,要注意实业投资和资产投资这些也是属于业务范围内的。您在选择管理公司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有相关部门批准经营的公司。
  
  
  
总结: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哪些股权投资近年来炙手可热,因为股权投资的范围非常的广,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进行股权投资。但是股权投资里面的学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赔付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赔付机动车都是被强行规定购买了交强险的,而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多数情况下保险公司都会就交强险限额做出赔偿的。那要是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呢?此时交强险是否还会进行......


·超过50岁劳动法辞退赔偿是怎样的?
      超过50岁劳动法辞退赔偿是怎样的?一、超过50岁劳动法辞退赔偿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江苏南京误工费的赔偿由谁承担
      江苏南京误工费的赔偿由谁承担由肇事方承担;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


·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商标保护期多长商标保护期限为十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持有人在商标快要到期的,需要继续使用该商标的,可以对商标申请续展。商标续展1、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的具体......


·一、广东非婚生子抚养费需要给吗?
      一、广东非婚生子抚养费需要给吗?需要给的;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


·一、交通事故责任免除的情况都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责任免除的情况都有哪些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中,具备如下事由,可免除机动车驾驶者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一)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受害人的故意行为,是造成损害......


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