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误解民法总则的构成要求有哪些?
重大误解民法总则的构成要求有哪些?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方发现合同的条款存在重大误解,按照有关规定,其可以提出撤销合同,要求重新签订。重大误解、有失公平等都属构成合同撤销的因素,但是必须符合条件才行。那么重大误解民法总则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通过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重大误解民法总则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必须是表意人(即作出意思表示的当事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首先,表意人要将其意思表示表达出来(体现在合同条款中),否则无从评价其是否存在着误解问题。其次,表意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因为误解所造成的,即表意人的错误认识与其作出意思表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2、必须是对合同的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重大误解必须是对合同的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并导致了合同的订立,从而使当事人能主张撤销合同。在法律上,一般的误解并不都能使合同撤销。我国司法实践认为,必须是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发生误解才构成重大误解。因为在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发生误解的情况下才可能影响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可能使误解的一方的订约目的不能达到。3、误解是由误解方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到对方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在通常情况下,都是由表意人的自己过失行为造成的,即由其不注意、不谨慎造成的。如果表意人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则不能按误解处理。任何人都应当对其故意行为负责,如果表意人在订约时故意保留其真实的意志,或者故意与对方订立看似与实际不符的合同,或者明知自己已对合同发生误解而仍然与对方订立合同,均表明表意人希望追求其意思表示所产生的效果,在此情况下并不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因此不能按重大误解处理。4、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有可能对误解人造成较大损失。正是由于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发生认识的错误,并基于此种错误认识而订约,必然会影响到其所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因此才能称为重大误解。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误解会给误解方造成一定的损失,法律正是从保护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误解方的利益出发,才允许其撤销或变更合同。
二、重大误解是否属于法定撤销事由?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重大误解是可撤销行为的一种。重大误解是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法定撤销事由,除了重大误解之外法定撤销事由还有:显失公平(民法通则第59条)。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是在民法意思表示中仅可撤销的行为,是基于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撤销权而产生的。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对这四种行为行使撤销权。因当事人行使撤销权而使得该项行为不产生法律效力,其原理在于当事人所撤销的是该项行为。所谓的撤销是原本存在的可撤销的行为归于消灭。综上所述,按照规定,重大误解民法总则构成要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存在重大误解、由于误解行为导致合同当事人意思表达并非真实所想、合同当事人因为误解的存在发生较大损失。只有这些条件都具备了,合同当事人才可以行使撤销权,中止履行合同的义务。
总结:重大误解民法总则的构成要求有哪些?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方发现合同的条款存在重大误解,按照有关规定,其可以提出撤销合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撤回的专利可以要求优先权吗?
撤回的专利可以要求优先权吗?如果距离申请日未满一年,则可要求国内优先权提交新的申请文件,同时原先的专利申请自动撤回,不会影响新的申请的新颖性。专利申请一经撤回,申请人及其继受人不得再......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的法律规定和变更流程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的法律规定和变更流程是什么?公司法人的变更是一件很重要的大事,变更之后的法人要承担公司的法律责任,不能马虎。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法人......
·两次闯红灯扣满12分怎么办
闯两次红灯扣12分,驾驶证会被扣留。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有哪些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有哪些情况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有哪些情况一、取得长期股权投资要分三种情况其投资成本的计量不同: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按对方账面价值入账,与本方支付的......
·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而且在实践中也是人们接触最多的合同。但却不见得所有人都清楚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也不知道在签订买卖合同时需注意什么问题,为了避......
·我国专利法上的专利分类有几种
专利与商标一样,属于知识产权当中的一种,而对于专利权的授予,其实也是要提出申请才行的,并不会自动获得专利权。在我国,就专利而言也是有具体分类的。那究竟我国专利法上的专利分类有几种呢......
重大误解民法总则的构成要求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