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怎样可以起诉非法集资行为

  现如今有些犯罪团伙,以普通集资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严重损害了一大群人的合法利益,导致大量的财产损失。您遇到非法集资行为通常可以起诉解决,但是怎样可以起诉非法集资是您都想知道的,只有了解具体的起诉过程,才好起诉,接下来,我们就一步一步的告诉您如何起诉非法集资诈骗行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一、怎样可以起诉非法集资行为
  
  (一)准备好集资诈骗案报案证据材料
  
  1、提供嫌疑人伪造的集资证件、文件、隐瞒事实的集资说明书等材料。
  
  2、提供娣嫌疑人虚构的非法集资的“海报”。如广告、启示、通知、“特大喜讯”、“送你福音”、“最新消息”、等材料。 3、提供嫌疑集资诈骗的债券、存单、票据、欠据、支票、汇票、借据等材料;
  
  (二)集资诈骗罪报案材料列表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的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犯罪嫌疑人(单位)使用的证明文件、高额回报的书面承诺资料、宣传资料、收款凭证、受骗者的名单、虚构项目和虚构用途的书面资料等原件或复印件。
  
  4、受骗者已支取的资金及尚未取得资金的相关凭证。
  
  5、资金流向。
  
  6、本罪起点:个人 10 万元以上;单位 50 万元以上。
  
  二、非法集资怎样认定
  
  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
  
  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既可以是一个单位单独实施,也可以是单位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共同实施)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刑法》来规范。
  
  (二)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在单位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况下,这种故意体现为单位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单位的利益故意追求特定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单位犯罪故意是单位成员的共同认识和意志,严格区别于单位成员个人的认识和意志。
  
  (三)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资本的运作过程,即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将不特定对象的资金集中起来,使他们成为形式上的投资者(股东、债权人),往往是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四)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主要是以非法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
  
  您在遭遇非法集资以后,如果知道了怎样可以起诉非法集资就可以很快通过法律解决了,当然是越快起诉越好,防止集资诈骗团伙非法转移财产,销毁非法集资的证据,在起诉非常集资之前,您也要积极的保留证据,同时在起诉以后也要积极的配合警方的行为,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挽回经济损失。
  
  
  
  
总结:现如今有些犯罪团伙,以普通集资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严重损害了一大群人的合法利益,导致大量的财产损失。您遇到非法集资行为通常可以起诉解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打伤人拘留后还需要赔偿吗
      打架拘留后还用赔偿,行政责任与民事赔偿当事人都是需要承担的。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


·我没签劳动合同是否能够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我没签劳动合同是否能够认定存在劳动关系?我没签劳动合同是能够认定存在劳动关系,比如说通过工资条,还有就是单位同事的证人证言可以举证。《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


·现在有些家庭的房产不止一处
      现在有些家庭的房产不止一处,父母会将名下的房屋赠与子女,通过这种方式进行过户,可以免交很多税费。即使是亲属关系,也应该用书面方式落实这件事。那么,房屋赠与协议范文是什么样的?这份协议......


·酌定量刑与法定量刑区别是什么
      酌定量刑与法定量刑区别是什么酌定情节,又称裁判情节,是指刑法没有明文规定,根据立法精神从审判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反映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在量刑时酌情......


·律师民事诉讼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民事诉讼费用标准是怎样的一、律师民事诉讼费用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人民币;(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档......


·国企能发加班工资吗,有哪些规定
      国企能发加班工资吗,有哪些规定发放加班费是劳动法的要求,是合法的行为。《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


怎样可以起诉非法集资行为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