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律规定集资诈骗的特征是什么?

  其实不管是怎样的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其实都是具有一定特征的,而很多时候这些特征往往就是区分其他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的关键。那针对集资诈骗来看,您知道我国规定的集资诈骗的特征是什么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集资诈骗的特征是什么
  
  (一)诈骗手段具有特殊性。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年12月16日《关于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曾规定,集资诈骗罪的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虚构集资用途”一般表现为行为人虚构客观上并不存在的企业或者企业发展计划,而且是对投资者具有诱惑力的投资少、见效快、收益高的所谓项目。“以虚假的证明文件”一般表现为行为人往往以所谓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资信证明等欺骗投资者,“以高回报率为诱饵”,往往表现为行为人许诺的利益往往远远高于国家限定的利息标准。
  (二)行为方式具有特殊性。集资诈骗罪在行为方式上必须以“非法集资”的形式出现。根据《解释》的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以吸引公众投资入股或者高息吸收公众存款等方式向社会筹集款项,具有明显的融资性。
  (三)被骗对象的公众性和广泛性。集资诈骗行为人为非法占有尽可能多的资金,一般事前不会设定具体的、不变的欺骗对象,而是采用大张旗鼓、较大规模、甚至是通过新闻媒体大造舆论的方式,将其虚构的事实向社会广为传播,以便让更多的公众或者单位受骗。因此,集资行为面对社会公众是集资诈骗罪的重要特征。如果行为人仅指向具体的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一般不构成本罪。以集资为名诈骗特定范围的人员,例如熟人的,一般也不宜以集资诈骗罪论处,构成犯罪的,可以合同诈骗罪或者诈骗罪定罪。
  二、集资诈骗罪的犯罪认定
  
  (一)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二)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
  对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的关系、事情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拖欠的情节、后果等等,从而正确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如能明确想代人购物,因故未能买到挪用仍拟归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三)诈骗罪与集资办企业因亏损躲债的界限
  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现实中,集资诈骗与集资诈骗犯罪其实都还有一定的差距、不同,其中要是没有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规定的话,那此时的集资诈骗行为仅仅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并不能认定构成犯罪。即使此时需要对行为人做出处罚,也是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而并非刑事处罚。
  
  
  
总结:其实不管是怎样的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其实都是具有一定特征的,而很多时候这些特征往往就是区分其他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的关键。那针对集资诈骗来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海运提单类型有哪些
      海运提单类型有哪些一、什么叫海运提单海运提单英文名BILLOFLADING简称B/L,一般指的是正本提单,提单上注明有“Original”字样,有承运人正式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或......


·偷税五年就不能处罚了吗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对于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如果超过两年没有被行政机关发现,以后再发现时则不予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


·枪支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很多乱象也变得越来越多,有些非法之徒甚至倒卖枪支弹药,对整个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也威胁着每个人的安全,所以我国一直对枪支问题进行严控严打,今天,我们就通过......


·打了人再要钱属不属抢劫罪?
      有网友咨询,在她上班路上,有一个陌生男子冲过来就打了自己一顿,然后要走了一千块钱。这种打了人再要钱属不属抢劫罪呢?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整理了相关的一些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详细请阅......


·非法集资出狱之后是否还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我们知道,非法集资是一种经济类型的犯罪活动,且是四种刑事犯罪活动的总称,故而社会危害性是较重的,国家机关对于此类行为的打击力度也是比较大的。在确定疼主体触犯了非法集资的法律条文后,......


·劳动仲裁判决之后多久可以拿到离职证明?
      劳动仲裁判决之后多久可以拿到离职证明?一、劳动仲裁判决之后多久可以拿到离职证明劳动仲裁作出裁决后,会向劳动者送达裁决书,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就是解除劳动关系的离职证明。裁......


法律规定集资诈骗的特征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