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在我国,如果人们需要从事某种经营活动,可能会需要政府的批准和相应的登记制度,例如我们从事卫生、安全等方面的项目,则需要进行登记获得国家的许可。这是为了减少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一些弊端,维护行业的服务和质量。那么,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整理相关知识,为你做出详细介绍。一、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以下称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凭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等规定在登记后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以下称后置许可经营项目)的,依法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后置许可经营项目的经营活动。(2)企业登记机关依照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登记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批准文件、证件对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没有表述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登记。前置许可经营项目以外的经营项目,企业登记机关根据企业的章程、合伙协议或者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登记。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经营范围后标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3)企业经营范围中包含许可经营项目的,企业应当自取得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文件、证件的名称、审批机关、批准内容、有效期限等事项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其中,企业设立时申请的经营范围中包含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自批准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变更事项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二、申请人怎么选择经营范围?(1)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选择一种或多种小类、中类或者大类自主提出经营范围登记申请。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可以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等提出申请。(2)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包含或者体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或者经营特征。跨行业经营的企业,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所属的行业为该企业的行业。(3)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规定相一致。经营范围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对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进行修订,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三、企业经营范围的变更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企业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其中,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企业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或者其批准文件、证件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企业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后置许可经营项目,其批准文件、证件记载的经营项目用语与原登记表述不一致或者发生变更的,可以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综上所述,在我们进行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登记的时候,有很多需要我们注意的问题。首先我们应当根据自身的因素综合考量来选择适合自己经营的项目,其次如果该项目属于前置许可经营的项目,则需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登记和批准等等。我们提醒您,如果我们的经营范围需要改变,也是需要进行相应的变更手续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在我国,如果人们需要从事某种经营活动,可能会需要政府的批准和相应的登记制度,例如我们从事卫生、安全等方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建立董事会的一般由什么担任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担任。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
·医疗事故诉讼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医疗事故诉讼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医疗事故纠纷肯定需要专业的律师来为当事人争取合法的利益。虽然说医院的一些治疗方法和用药等问题的专业要求是很高的,但是真的发生了什么事的话,当代人的维权......
·高法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4年11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
·拖欠工资属于什么案件
属于民事案件,民事纠纷。可以经法院诉讼受理。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
·对于在外务工的大多数人来说,在一些大城市购买一套商品房的想法
对于在外务工的大多数人来说,在一些大城市购买一套商品房的想法是有一点不现实的,所以大多数人会选择租房。在租房的时候,其实一些大城市的房租并不便宜,往往您在支付高额房租以后,但是并享......
·非法集资诈骗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对于诈骗这个词并不陌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诈骗的手段越来越高级,越来越多的人在各个方面开始受到诈骗,对于诈骗罪这一方面,国家刑法有明确的规定根据诈骗的多少和诈......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