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新员工入职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众所周知,新员工就职一个月之内,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劳动合同。但是对于新入职的员工,面对厚厚的劳动合同时,如何了解新员工入职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来认识合同中对自身的利与弊,以及如何保证自身利益不受损伤?下面我们所收集的资料将告诉你解决方案。
  
  新员工入职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查明必备条款
  
  1、了解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了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以防止日后用人单位不合理地调岗和变更工作地点。
  
  3、了解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确保自己定额内及定额外的劳动均可获得法定对价。
  
  4、了解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防止日后在劳动报酬、休假工资、经济补偿金基数计算等方面,陷入举证不利。
  
  5、了解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对已有或潜在人身危险及风险有足够把握。
  
  6、了解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看清劳动纪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何谓“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均未作出具体规定和细化,而是要求用人单位在企业规章制度中加以明确和界定。因此,不同的用人单位对“严重违纪”的界定多多少少会存在不同,尤其是一些特殊行业或企业,往往对内部员工存在一些特殊的行业或企业要求。因此,劳动者在准备好迈入一家新的用人单位之前,首先应对其纪律要求有清晰、明确的认识。很多劳动者对《劳动合同》以及相关附件的签收较为程序化,只履行程序,不知晓内容之后,莫名其妙即背负上了“违纪”之名,极为被动。
  
  三、避免“陷阱”合同
  
  (一)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在某些具体条款上可能会故意含糊其词,甚至可以有多种解释,避免出现“一定期限内”、“一定数额”之类的存在纠纷隐患的词句。
  
  (三)“一边倒”合同
  
  有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只规定了应聘方的义务以及应聘方的违约责任,而关于应聘方的权利却只字不提。
  
  (四)生死合同
  
  这种劳动合同多见于一些危险行业。用人单位常常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应聘方接受合同中的“生死协议”,如“若发生外,劳动者后果自负”、“工伤概不负责”等条款,用以逃避单位本来应该承担的责任。
  
  (五)“两张皮”合同
  
  有些用人单位慑于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往往与应聘者签订两份合同,一份合同用来应付劳动部门的检查,另一份合同才是双方真正履行的合同。后者是不能暴露在阳光之下的,多数也是只有利于用人单位而不利于应聘者。
  
  我们在签署合同时得到很大的帮助。在面对合同不利于己或者是有质疑的情况,签署前,应当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请求,即使是格式化的合同通过商议也是可以更改的,劳动合同应当是建立在双方利益都得到满足的情况下签署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众所周知,新员工就职一个月之内,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劳动合同。但是对于新入职的员工,面对厚厚的劳动合同时,如何了解新员工入职签订合同注意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离婚时赠予的财产怎么分配有离婚协议的
      离婚时赠予的财产怎么分配有离婚协议的,遵协议中的约定分割。但要是没有离婚协议或协议不成的,怎就按照法条执行分割。如果是赠与的话那也是一样的,如果在赠与时没有加说明或是赠与合同上只说给......


·现今行政不作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吗
      一,现今行政不作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吗(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


·社会团体非法集资特点是什么?
      非法集资指单位或个人在集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非法发放股权或债权的形式进行集资行为。一旦数额达到相应标准,就造成了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公众对社团非法集资的危害认识不清......


·民事诉讼中止刑事案件怎么审理
      刑事案件优先审理。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


·五种遗嘱方式的效力最高的是什么?
      五种遗嘱方式的效力最高的是什么?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是最高的,我国《继承法》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分别是公证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涉嫌重婚不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写诉讼状
      涉嫌重婚不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写诉讼状一、涉嫌重婚不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写诉讼状?刑事自诉状自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被告人:姓名、性别......


新员工入职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