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网络诈骗警察立案资料有哪些

  网络诈骗警察立案资料有哪些,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近年来,网络诈骗案件频发,为了维护网络秩序,规范网络用户的行为,国家对网络诈骗的行为的打击力度是较大的。网络炸诈骗是诈骗罪的一种,网络知识一个平台,故而网络诈骗警察立案资料可以参照法律规范对诈骗罪的规定。
  
  一、网络诈骗案立案需要什么证据
  
  如果在网上购物被骗后,请按以下步骤进行报案:
  
  1、尽可能地保存好所有与诈骗分子进行联系的单据,如电子邮件、银行汇款单、手机短信等等。
  
  2、将您的被骗经过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
  
  3、带着您的被骗经过和被骗单据到当地公安机关刑事警察部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或者派出所进行报案,并由民警作一份报案笔录。
  
  4、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帮助下将案件及相关材料移交到案发地公安机关(如诈骗分子手机所在地,网站维护地)作进一步查处。
  
  你也可以到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他们的网址
  
  二、网络诈骗需要提交的资料
  
  ①受害者本人身份证
  
  ②聊天记录、订单等截图
  
  ③转账银行卡,转账记录并盖章
  
  ④如果是被跑路网站所骗,需要提交该网站的网上信息截图,如官网上的公司介绍、主流媒体对该网站理财信息的吹捧报道、知名网站的理财推荐等、被骗公司的资格认证。
  
  还有一些被骗的交易记录,证人证言、书证、视频录音资料均可作为证据。
  
  三、立案标准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量刑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3、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4、数额较小,没有达到2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5~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但如果诈骗行为累计数额超过2000-5000,就可以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了。
  
  根据以上信息我们知道,公安机关对网路诈骗案件立案标准需要被骗资金达到一定的数额,报案者在报案时需要提交能证明诈骗事实存在的资料,经常会根据这些资料来决定时否立案。
  
  
总结:网络诈骗警察立案资料有哪些,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近年来,网络诈骗案件频发,为了维护网络秩序,规范网络用户的行为,国家对网络诈骗的行为的打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夫妻离婚时过错方会少分吗
      夫妻离婚时过错方会少分吗?离婚时过错方一般都会少分财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肇事逃逸怎么才能从轻处理
      肇事逃逸怎么才能从轻处理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后又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的,构成自首,但应以“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法定刑为基准,对其自首从轻处罚。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


·工伤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吗?
      工伤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吗医疗期结束后,如果劳动者仍然无法继续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


·土地使用年限交费是自动的吗?
      一、土地使用年限交费是自动的吗?土地使用年限交费不是自动的。 在制订《物权法》时,已考虑到土地使用权缴费续期的问题,放弃了“无偿自动续期”的方案,采用了“自动续期”条款,回避了无......


·工伤认定要去看医保吗?
      劳动者在工作中出事故时,一般会进行工伤认定,只有工伤认定成功了才能进行工伤鉴定,用人单位进行根据伤残等级赔偿,工伤认定的费用是用人单位承担的,如果当事人有医保的,可能有人会用医保来......


·企业可以自行清算破产吗
      可以。公司自行破产清算有法律效果。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自行解散;应由股东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选组成清算组。清算组在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应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企业自行破产清......


网络诈骗警察立案资料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