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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警察立案资料有哪些

  网络诈骗警察立案资料有哪些,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近年来,网络诈骗案件频发,为了维护网络秩序,规范网络用户的行为,国家对网络诈骗的行为的打击力度是较大的。网络炸诈骗是诈骗罪的一种,网络知识一个平台,故而网络诈骗警察立案资料可以参照法律规范对诈骗罪的规定。
  
  一、网络诈骗案立案需要什么证据
  
  如果在网上购物被骗后,请按以下步骤进行报案:
  
  1、尽可能地保存好所有与诈骗分子进行联系的单据,如电子邮件、银行汇款单、手机短信等等。
  
  2、将您的被骗经过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
  
  3、带着您的被骗经过和被骗单据到当地公安机关刑事警察部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或者派出所进行报案,并由民警作一份报案笔录。
  
  4、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帮助下将案件及相关材料移交到案发地公安机关(如诈骗分子手机所在地,网站维护地)作进一步查处。
  
  你也可以到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他们的网址
  
  二、网络诈骗需要提交的资料
  
  ①受害者本人身份证
  
  ②聊天记录、订单等截图
  
  ③转账银行卡,转账记录并盖章
  
  ④如果是被跑路网站所骗,需要提交该网站的网上信息截图,如官网上的公司介绍、主流媒体对该网站理财信息的吹捧报道、知名网站的理财推荐等、被骗公司的资格认证。
  
  还有一些被骗的交易记录,证人证言、书证、视频录音资料均可作为证据。
  
  三、立案标准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量刑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3、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4、数额较小,没有达到2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5~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但如果诈骗行为累计数额超过2000-5000,就可以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了。
  
  根据以上信息我们知道,公安机关对网路诈骗案件立案标准需要被骗资金达到一定的数额,报案者在报案时需要提交能证明诈骗事实存在的资料,经常会根据这些资料来决定时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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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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