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诉讼外调解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婚姻法》的宗旨是保护婚姻幸福和谐,所以,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都会采取先调解,后进行审判活动这样的程序,那么离婚诉讼外调解的程序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诉讼外调解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第一阶段: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具体而言,就是当你下定决心走进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并不立即立案,
  而是将你的起诉材料收下,开一个已收取材料的单子给你,在45天内会通知你能否成功立案。法院这边的工作程序是将收取的立案材料直接分到承办法官手中,由他先与被告联系,确认被告地址和身份是否正确。然后,他会通知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诉前调解。整个诉前调解过程,类似于一场法院谈话,法官会询问双方的基本情况、离婚的原因、夫妻财产的基本情况以及是否第一次诉讼等问题。如果法院能够调解离婚,会当庭开出交诉讼费的单据,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后,出具调解书来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如果当庭调解和好,则将立案材料退回,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如果调解失败的话,法院也会开出交纳诉讼费的单据给原告,
  让原告预先缴纳相关费用,案件算是立案成功。在北京,进行诉前调解较多的是海淀区人民法院。对于离婚的案件,原则上他们都会进行诉前调解,其他的法院进行庭前调解的可能性比较大。
  第二阶段:庭前调解。
  庭前调解是指在立案成功后,正式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一般会召集对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调解,庭前调解是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离婚调解原则的贯彻实施,法院希望在开庭审理前,能够通过法官耐心的说服工作来化解双方的矛盾,和好或友好分手。大部分的法院对于庭前调解一般会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如果一方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那么法官会省去这道环节,直接进入开庭审理程序。
  第三阶段:诉中调解。
  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法院会着重于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在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有可能一上来就给原告做工作,动员撤诉,再给对方一次机会。如果对方同意离婚,那么法官就不会对感情部分继续深究,而会直接进入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实质性问题。离婚案件中的法官会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进行调解的安排。大部分的法官会选择在原告诉请、被告答辩、证据交换质证完成后,方能进行调解工作。这样做的好处在于,这个时候不仅法官对于案件的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孰是孰非心里已有了基本掌握,而且当事人通过质证的较量也对自己的实力有了一个正确估计,可能对之前不肯放弃的条件做出适当让步,在法官的适当引导下,比较容易达成调解。夫妻选择诉讼离婚,法院都会先进行调解,调解的结果可能是夫妻和好,回家继续一起生活,也有可能是对纠纷达成协议,最好还可能是继续进行诉讼。所以,如需要法律帮助,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
  
  
  
总结:《婚姻法》的宗旨是保护婚姻幸福和谐,所以,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都会采取先调解,后进行审判活动这样的程序,那么离婚诉讼外调解的程序是怎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股东授权盖章之后还需要签字吗?
      股东授权盖章之后还需要签字吗?需要盖章也需要签字,但具体的也要看公司的章程;授权股东是那些持有股份公司的授权股的投资者而言的,授权股东与额定股东是一对相对应的概念。股份公司在发起创......


·偷盗行为的危害有哪些 构成盗窃罪的行为有哪些
      偷盗行为即使还不能认定为盗窃罪,但这也属于违法行为,这个时候自然也是可以对行为人做出处罚的,不过却不是刑事方面的处罚。而对于偷盗行为,肯定会有一定的危害。那究竟偷盗行为的危害是什么......


·司法鉴定轻伤后原来的拘留时间会延长吗?
      打架致人受伤属于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会首先将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再进行案件的调查,在有些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向检察院申请延长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时间。那么在打人案件中,司法鉴定......


·一、离婚协议书抚养费怎么写?
      一、离婚协议书抚养费怎么写?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交通事故责任五五分的赔偿如下:1.对事故后果负直
      交通事故责任五五分的赔偿如下: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


·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的法律主体由谁
      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的法律主体由谁作为公司股东其实可以享有一定知情权的,但实践中公司股东的这种权利可能会受到一定的侵犯,因此产生股东知情权纠纷。那么这个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的法律主体......


离婚诉讼外调解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