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司法鉴定可以鉴定哪些内容?

  由于通过司法尽到可以更快的确定犯罪嫌疑人的信息,故而在公安机关进行案件侦查时是会进行司法鉴定的;又由于司法鉴定能准确的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故而在民事诉讼中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形也是十分常见的。那么司法鉴定可以鉴定哪些内容呢?
  
  一、文书、印章类鉴定
  
  1、笔迹鉴定、签名鉴定
  
  2、添、加、涂、改文书鉴定
  
  3、签名、盖章先后顺序鉴定
  
  4、伪造印章、印文鉴定
  
  5、纸张、墨水、印油等书写材料鉴定
  
  6、文书形成时间鉴定
  
  二、亲子鉴定
  
  三、法医临床鉴定
  
  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故意伤害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是否与患者死亡或者残疾存在因果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意外伤残、重大疾并全残失能等是否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损伤后误工时间的评定:损伤后休息时间的合理性判断;
  
  7、护理依赖程度鉴定:损伤致残后对护理的依赖情况评定;
  
  8、致伤物推断或损失机理分析: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者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9、后期治疗项目评定:损伤经治疗后是否需要二次手术及医疗依赖的评定;
  
  10、医疗费审查:损伤后所支付的医疗费合理性审查;
  
  11、骨龄鉴定:是否达到成人年龄;
  
  12、性功能鉴定:是否能进行性-交,男性不育、女性不育等原因分析。
  
  四、法医物证学鉴定
  
  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等案件中的血痕、毛发、精斑、唾液斑、骨骼碎片、牙齿等生物检材的dna分型检验进行个体识别、确定身份。
  
  五、法医病理学鉴定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医疗纠纷、尸表检查、尸体解剖等。
  
  六、法医毒物学鉴定
  
  各类食物、毒品、药品、农药中毒,各种有毒动、植物中毒,气体中毒等。
  
  七、微量物证鉴定
  
  各类非金属物、金属物成份鉴定。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司法鉴定的项目主要包括了七种,有文书、印章类鉴定、法医物证学鉴定以及亲子鉴定等等。
  
  司法鉴定的范围是比较广的,包括文书、印章类鉴定,亲子鉴定、法医物证学鉴定等,不同的鉴定内容的用途是不一样的,在申请鉴定时,需要载明鉴定的用途。由于司法鉴定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故而有时各方当事人需要按照经的结果承担责任。
  
  
总结:由于通过司法尽到可以更快的确定犯罪嫌疑人的信息,故而在公安机关进行案件侦查时是会进行司法鉴定的;又由于司法鉴定能准确的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试用期辞职要交培训费吗
      有的单位对新入职的员工会安排其进行相应的岗位培训,此时肯定就会涉及到培训费,而这个费用通常是由单位承担的,担任如果员工在试用期辞职要交培训费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为劳动者解答这个问题......


·婚内获得财产分割范围包括哪些
      婚内获得财产分割范围包括哪些婚内获得财产分割范围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


·法院怎样才能判婚姻无效
      法院怎样才能判婚姻无效一、法院怎样才能判婚姻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


·环境行政诉讼的范围包括哪些?
      环境行政诉讼的范围包括哪些?(1)对环境行政机关作出的罚款、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限期治理、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行为不服的。根据我国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环境行政机关有权实施的行政处......


·放弃继承权可以附条件吗?
      放弃继承权可以附条件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而附条件放弃继承权的,要看所附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确定是否有效。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河北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规定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河北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规定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河北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规定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


司法鉴定可以鉴定哪些内容?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