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未成年工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未成年工即年满十六岁,未满十八岁的工作人群,法律为其设定了每小时最低工资以及工作类型和时间的规定满足其权益,使其健康成长,不受到不合理的劳动强度要求和待遇。接下来我们一起了解一下未成年工工资的相关规定。
  
  一、未成年工劳动强度要求
  
  未成年工,与其他劳动者一样,依法得到相应的工资报酬,且应同工同酬。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根据《劳动法》 第十五条过的。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包括试用期员工)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我国劳动法规定不能雇佣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但是特殊行业除外。无论如何,有付出劳动,就应该按照规定发工资。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三、其他待遇
  
  各部门主管禁止安排青少年工人从事有影响身体健康安全的工作。
  
  青少年工人均与其它员工享有同样的待遇,包括最低工资、工作环境、安全教育、培训等。
  
  青少年工的定期身体检查结果及记录归档存放放在人事部
  
  四、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未成年工如何维权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合法权益受侵害时未成年工可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应得的利益,法律对待未成年及成年工的劳动力保证平等的看待。以上就是全部内容,若仍有疑问欢迎详询寻求解答。
  
  
总结:未成年工即年满十六岁,未满十八岁的工作人群,法律为其设定了每小时最低工资以及工作类型和时间的规定满足其权益,使其健康成长,不受到不合理的劳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劳动关系构成要件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关系,在我们找到工作之后,应该及时尽快的和公司确立起劳动关系,确立了劳动关系,才能对双方的权益有保障。那么,劳动关系构成要件是什么?劳动关系中......


·不批捕当天就释放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不批准逮捕,当日是否能放人是需要看公安机关什么时候接到不批准逮捕通知的,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


·一、用人单位没交社保如何赔偿?
      一、用人单位没交社保如何赔偿?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应当纳入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养老保......


·移送管辖一般多长时间到新法院
      移送管辖一般多长时间到新法院?移送管辖一般多长时间到新法院的这个问题法律上没有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要挟等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机关在开庭前如何准备?
      司法机关在开庭前如何准备?1、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被告以有书面仲裁协议为由对受理民事案件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未成年工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