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农村离婚小孩抚养费该如何计算?

  对于一些夫妻离异的的家庭来说,小孩抚养也成了问题,那么农村离婚小孩抚养费该怎么算呢?现今生活压力越来越大,父母在给孩子抚养费上不仅要根据自身工作情况,其实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当然父母抚养孩子有期限,到子女成年了满了十八岁就没有法定义务。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给孩子扶养费是多少?
  
  离婚后宝宝的抚养费一般是工资的20%--30%。?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有哪些?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2)在哪些情形,对十八岁周岁以上(已成年)的子女,父母有抚养费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同时《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三、抚养费的变更有哪些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标准过低等。
  四、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单独改变孩子的姓氏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根据以上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同时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以上对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做了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农村离婚小孩抚养费一般是按工资月收入比列20%~30%计算的,包括有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这些都应该是由父母承担的。在孩子已成年根据不同情况也是要继续承担抚养费的,比如孩子患病、上学等等。更多问题,可咨询.
  
  
  
总结:对于一些夫妻离异的的家庭来说,小孩抚养也成了问题,那么农村离婚小孩抚养费该怎么算呢?现今生活压力越来越大,父母在给孩子抚养费上不仅要根据自身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法定证据的种类包括哪些,具体有什么内容?
      法定证据的种类包括哪些,具体有什么内容?证据的法定种类是指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实践中,基于不同的诉讼,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不同,下面我们就针对不同的诉讼证据种类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


·商业车险订过了退保是否可以?
      商业车险订过了退保是否可以?一、商业车险退保条件保险合同生效后可以退保,但是需要条件的。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于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特殊形式与内......


·子女对继母有抚养义务吗?
      子女对继母有抚养义务吗?为了使孩子能健康的成长,我国现行法规定,父母必须将孩子抚养至成年,相应的,为了使老年人能安享晚年,子女在父母年老,生活不能自理后需要履行赡养义务。对于再婚......


·永州地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永州地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永州地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


·二建已注销不给出库怎么解决
      具体方法是: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建委申诉或者法院起诉。二级注册建造师本人和聘用企业应当及时向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


·现实中要是诈骗2023可以立案吗?
      诈骗行为其实在很多地方都是存在的,毕竟这也属于一种很常见的行为,在我国实施诈骗行为在达到了一定的数额标准之后,将会被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那现实中要是诈骗2000可以立案吗?针对这个问题......


农村离婚小孩抚养费该如何计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