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孩子对于任何家庭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往往父母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那是双方要尽力争取的一项权益。但是,法院总是要把孩子判给理论上更适合孩子成长的一方。一般来说,尽管没有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对孩子是有探视权的。如果遇到男方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男方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目但注意的是,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二、离婚后如何行使探视权?
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涉及子女探望权的,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4条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
三、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第三十二条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如果男方不让自己对孩子进行探视的话,自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若情况属实,法院会强制执行。通常来说,探视权是父母双方都拥有的权利。男方不让自己探视孩子,是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必要的时候,自己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总结:孩子对于任何家庭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往往父母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那是双方要尽力争取的一项权益。但是,法院总是要把孩子判给理论上更适合孩子成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一、在交通事故中牙齿受伤如何赔偿?
一、在交通事故中牙齿受伤如何赔偿?牙齿受伤,保险公司一般仅按照普通补牙的标准计算,也即500元一颗左右,但实际治疗中,特别是需要种牙的情况下,500元一颗根本是不可能的,贵的高达上万元一颗......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该怎样赔偿
一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好了支付工资的时间,那么就应当及时、足额的支付,否则的话单位的行为可能会构成拖欠工资,此时是需要对劳动者做出赔偿的。那具体来说,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该怎样赔偿呢......
·2023重大立功可以减刑几年
一、重大立功可以减刑几年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一)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二)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
·离婚之前单方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吗?
离婚之前单方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吗?离婚之前单方债务是不需要共同承担的,新婚姻法离婚前债务一方不认同时,首先要确认对外借贷关系是否真实存在;再者确认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笔债务只有经得......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基本工资吗?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基本工资吗?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不是基本工资,而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多久?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期限是6个月,(一)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1、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
男方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