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职工的加班事实应由谁举证

  加班费问题也是容易引发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的原因之一。很多员工在辞职时会向单位主张加班费。而在加班费纠纷中,对于职工的加班事实应由谁举证呢?加班的证据关系着职工能否成功要回加班费,那么职工如何收集加班的证据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职工的加班事实应由谁举证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如果劳动者主张加班,而用人单位主张未加班,这种情况则由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劳动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加班的事实,则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的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该规定明确了一般情况下由劳动者就加班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只有在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妨碍证明时,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妨碍适用于加班事实证明责任中的构成要件为:
  
  1、劳动者主张加班事实的存在。
  
  2、劳动者已经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
  
  该证据可以表现为双方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加班所需履行的审批手续,而该手续最终由用人单位保管;也可以表现为劳动者之前领取工资的工资单,该工资单显示的内容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有记录加班时间的内部系统;有时也会表现为在同一用人单位的其他劳动者提出的能够证明该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的证据。但是,无论何种证据,本要件的满足是以法官对劳动者提出的证据进行证明评价之后形成确信(即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为条件的。
  
  3、用人单位不提供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
  
  二、职工如何收集加班的证据
  
  对于证据问题,劳动者一定要在加班前和加班时搜集,千万不要等到提起仲裁或诉讼时再搜集,且事后是很难搜集到证据的。
  
  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就要注意对证明自己加班事实的证据进行保留。
  
  如果用人单位有考勤制度的,可按单位考勤制度的规定记录加班考勤,复制一份自己留存。
  
  如果加班情况考勤无法反映,则应注意在实际加班时,对自己所做的工作进行记录,比如加班开会,劳动者可以将开会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会议内容记录下来。
  
  此外,劳动者也可以采用录音、书面报告签字等方式将加班证据固定下来,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来用。
  
  实践中,作为单位的职工,如果单位安排了您加班,您就要及时保存好加班的各种证据,以便能够在日后向单位索要加班费时有证可依。如果与单位之间发生了加班费纠纷,就要懂得如何对加班事实进行举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于职工的加班事实谁来举证的问题,要是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加班费问题也是容易引发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的原因之一。很多员工在辞职时会向单位主张加班费。而在加班费纠纷中,对于职工的加班事实应由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般打架调解赔偿多少钱
      一般打架调解赔偿多少钱打架亦称为斗殴。是指对立双方或多方,在相互矛盾发展到极点时,其行为特点为具有暴力倾向,以对他人产生身体造成伤害为目的的一种主观意识行为。不管这种行为起因何由、......


·部分公司没有给自己的职员签订劳动合同
      部分公司没有给自己的职员签订劳动合同,不少职员都会想问未签劳动合同第一步是先去劳动所投诉吗,还是有其它的途径来争取自己相关的权益。接下来就跟随我们来看看未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吧,......


·人身损害赔偿抚养费如何计算公式是什么
      在通常情况下,如果因为一些意外情况对他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的话,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行为人应当对被伤害人进行赔偿。但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好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对于赔偿金的具体计算,国家是有......


·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在修建之前,就需要按照既定的法律的规定,制定相关的风险管理措施,为了规范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行为,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确切的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法律规范,无论是任何的企业单位,在修建......


·哪些是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
      下面这些情况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自首情况:(一)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二)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


·用于质押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登记流程有哪些?
      用于质押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登记流程有哪些?质权登记申请应由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提出。质权人和出质人可以直接向商标局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


职工的加班事实应由谁举证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