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有什么意义?

  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有什么意义?对于现代的人来说,社会发展往往伴随着污染的问题,各大城市的污染都比较严重,能够吃到纯粹的绿色食品,对很多人来说,都是很重要的。绿色食品往往代表着干净无污染,国家对于绿色食品标志设计,在设计之初是代表着一定的意义的,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有什么意义的问题,您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看一下。
  一、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有什么意义?
  绿色食品标志是由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正式注册的质量证明标志。它由三部分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象征自然生态;颜色为绿色,象征着生命、农业、环保;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AA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绿色,底色为白色,A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白色,底色为绿色。整个图形描绘了一幅明媚阳光照耀下的和谐生机,告诉人们绿色食品是出自纯净、良好生态环境的安全、无污染食品,能给人们带来蓬勃的生命力。
  二、绿色食品包装规定
  国家对食品本身的安全卫生问题加大力度监督检查,实施放心食品工程,实行qs认证和市场准入制度,对食品包装材料本身的卫生安全问题进行监管和检测,曝光了一些食品包装袋中的苯类超标事件,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国家质检总局通过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市场准入审查,颁发生产许可证来监控和保障食品包装的质量安全。 绿色食品和未经认证的食品在包装方面存在的问题基本上是一致的。从绿色食品的发展历程以及相关的标准制定过程及质量监督看来,对于食品绿色环保包装的真正重视比较晚,2006年下半年才正式出台了《绿色食品包装通用规则》。《绿色食品包装通用规则》规定了绿色食品的包装必须遵循的原则,包括绿色食品包装的要求、包装材料的选择、包装尺寸、包装检验、抽样、标志与标签、贮存与运输等内容。该规则要求根据不同的绿色食品选择适当的包装材料、容器、形式和方法,以满足食品包装的基本要求。包装的体积和质量应限制在最低水平,包装实行减量化。在技术条件许可与商品有关规定一致的情况下,应选择可重复使用的包装;若不能重复使用,包装材料应可回收利用;若不能回收利用,则包装废弃物应可降解。该规则对于塑料包装,特别提出:使用的包装材料应可重复使用、回收利用或可降解;在保护内装物完好无损的前提下,尽量采用单一材质的材料;使用的聚氯乙烯制品,其单体含量应符合gb 9681要求;使用的聚苯乙烯树脂或成型品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不允许使用含氟氯烃(cfs)的发泡聚苯乙烯(eps)、聚氨酯(pur)等产品;对于产品外包装上印刷标志的油墨或贴标签的粘着剂特别强调应无毒,且不应直接接触食品。该规则对绿色食品的包装提出的更多是原则性要求,仍然没有更加细化严格的数据标准,这确实是考虑到我国食品行业和包装行业的现实情况。设计的标记主要为绿色,代表着生命,农业环保。设计出来的标志,证明此食品是属于绿色食品,表示该食品您可以放心使用,如果食品上贴有绿色食品的标志的话,您是可以进行放心购买的。而且在绿色食品的包装物上,一些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也是不可以进行使用的。
  
  
  
总结: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有什么意义?对于现代的人来说,社会发展往往伴随着污染的问题,各大城市的污染都比较严重,能够吃到纯粹的绿色食品,对很多人来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在缓刑期间注意什么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多长
      在缓刑期间注意什么缓刑的考验期限是多长罪犯在被判缓刑的时候,应该是值得高兴的事情,毕竟此时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但此时暂缓执行的仅仅是主刑,对于附加刑而言也是需要被执行的。而在......


·司法鉴定在什么地方做,申请程序是什么?
      司法鉴定是指在法律诉讼的过程中,为了使用更加科学的办法,使用更专业的知识进行对案件的主体鉴定判别,使鉴定的结果在案件中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也许很多人不了解司法鉴定在什么地方做。下面......


·犯罪分子能适用缓刑的条件包括哪些
      缓刑,是一种执行刑罚的制度,而不是一种刑罚。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刑罚。也就是说,对一些特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了法定的条件之后,可以在一定的期间内不予关押暂缓其刑罚的执行。缓刑制度......


·如果判缓刑会不会被羁押?
      如果判缓刑会不会被羁押?要看缓刑期间的情况。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


·技术合作开发合同附随义务需要履行吗?
      一、技术合作开发合同附随义务需要履行吗?技术合作开发合同附随义务需要履行的。附随义务的地位具有“附随性”。合同关系中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均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为依据,不但明......


·交通责任认定书不合理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会有责任认定书,谁的问题大谁承担的责任和赔偿就相对多一下,那么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我们对交通责任认定书觉得不合理该怎么办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交......


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有什么意义?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