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维权部门都有哪些?
农民工对城市的建设有着重要的贡献,但他们却无法保障自己辛苦所得的利益不被侵害。农民工往往知识水平较低,所以他们的维权意识也不高,在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往往会采取一些过激的手段来解决。其实,农民工们只要了解基本的维权知识就可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那民工维权部门都有哪些?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工维权部门都有哪些?
农民工维权可以找以下部门:1、发生劳动争议的当地劳动行政机关;2、劳动仲裁部门;3、起诉到人民法院;4、知名新闻媒体。
二、民工维权的几个程序
根据《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按照以下几个程序解决: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3、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程序是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没有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将对方当事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三、农民工享有的基本权利
1、农村劳动者外出务工,不再需要办理就业证卡2、用人单位应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3、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4、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5、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民工的基本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到这些部门维权,同时,新闻媒体的力量也不容小觑,农民工也可以借助媒体的力量维权。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也应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不得克扣、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并且所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
总结:农民工对城市的建设有着重要的贡献,但他们却无法保障自己辛苦所得的利益不被侵害。农民工往往知识水平较低,所以他们的维权意识也不高,在利益受到侵...#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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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维权部门都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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