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样的?

  员工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后,就会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建议劳动关系。双方的劳动关系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那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程序
  
  用人单位单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履行如下程序: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而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因此,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发挥工会的作用以防止企业滥用权利,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告知工会,就能使工会及时发现单位违法解除、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况并予以制止。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的情形
  
  (一)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特殊情况下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的;
  
  (4)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但并不是所有的由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都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是由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害的,用人单位有权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赔偿。
  
  
总结:员工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后,就会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建议劳动关系。双方的劳动关系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同性结婚法律是如何规定?
      一、同性结婚法律是如何规定?我国目前并没有同性结婚的相关法律,而且法律是不允许同性结婚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的婚姻关系主体是一男一女。二、结婚的法定条件1、《......


·担保期过了法院还受理吗?
      担保期过了法院还受理吗?一、担保期过了法院还受理吗1、《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车醉驾怎么办?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车醉驾怎么办?1、如果驾驶的电动车,其技术指标属于机动车,醉酒驾驶电动车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离婚了女方不出钱抚养女儿怎么办
      离婚了女方不出钱抚养女儿怎么办离婚了不人那么简单,涉及到财产问题和子女抚养费的问题的纠纷很多,很多都是因为这两个问题导致离婚不成功,事先约定好的抚养费,结果却出现了离婚了女方不出钱......


·疫情还不上网贷怎么办?
      疫情还不上网贷怎么办?疫情还不上网贷可以和网络平台取得联系,然后商量一下分期付款或者是延后还款,因为疫情期间确实也是可以进行理解的,银保监会2020年1月26日下发《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


·恶意拖欠货款纠纷如何处理
      一、恶意拖欠货款纠纷如何处理1.代理律师接受委托代为追讨货款期间,当事人未经代理律师同意不得撤回委托。2.当事人擅自撤回委托的,当事人应赔偿代理律师为追讨货款实际支付的费用以及期......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