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程承包概念是怎样的

  工程承包概念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工程项目在火热建设中。一项工程的建设从设计到完工需要经过多方的共同努力,它会分发给具有不同资质的承包方进行施工。那工程承包概念是怎样的?它又分为几种类型呢?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回答这个问题,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程承包概念
  
  工程承包(project contracting)工程承包是具有施工资质的承包者通过与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业主)签订承包合同,负责承建工程项目的过程。
  
  二、工程承包的类型
  
  工程承包主要有三种类型:
  
  (1)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地下建筑工程(管道、导井和地下道);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码头、栈桥、疏浚防波堤);飞机场、导弹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动力工程;仿历史或名胜古典建筑工程等。
  
  (2)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如石油开发、炼油厂、矿山、炼钢厂、化工厂、化肥厂等。
  
  (3)制造业工程。如造纸厂、纺织厂、机器厂等。
  
  三、承包合同的分类
  
  工程承包合同可分为总承包、分项承包、分包、转包、劳务承包和设计-施工合同等方式。
  
  1、工程承包总承包合同
  
  项目法人与承包商直接签订的关于某一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的协议。签订总承包合同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包括招标、投标、评标和谈判协商,最终由项目法人与承包商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总承包合同的当事人是总承包商和项目法人。项目中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只能在项目法人与总承包商之间发生。
  
  2、工程承包分项承包合同
  
  项目法人与各分项工程承包商分别签订的某一分项工程的协议。各个承包商分别对项目法人负责。整个工程可以约定由项目法人或其中一个主要承包商管理协调。分项承包合同的优点在于给项目法人充分的灵活性,获得最好的专业承包商以及缩短工期、节省由总承包商再分包的费用等。但若缺乏管理能力,就会带来严重困难和复杂问题。
  
  3、工程承包分包合同
  
  总承包商在与项目法人签订某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之后,总承包商将该工程项目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一单项工程分包给分包商完成而与其签订的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的当事人是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只能在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之间发生;项目法人与分承包商之间不直接发生合同法律关系。但是,分承包商要间接地承担总承包商对项目法人承担的相关工程项目的义务。
  
  4、工程承包转包合同
  
  承包商甲向项目法人承包了某一工程项目之后,又将该工程项目转包给承包商乙,并与其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转包合同与分包合同不同,它的特点是由承包商甲与项目法人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与承包商乙,即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乙之间发生效力。签订转包合同时,承包商乙应向承包商甲给付一定数额的酬金。中国禁止这种转包行为。
  
  5、工程承包劳务合同
  
  又称雇佣合同。它是项目法人、承包商或分包商(甲方)为建设工程项目,与雇佣劳务提供者(乙方)就雇佣劳务者参与施工活动所签订的协议。当事人双方在商定的各项条件基础上,以各个被雇佣人员的劳动量为单位,由甲方付给乙方人员相应的报酬。其特点是乙方只取得相应的酬金,而不承担甲方的风险,也不分享利润。
  
  6、工程承包设计-施工合同
  
  项目法人将设计任务和施工任务都授予一个承包商完成,又称为总体合同或一揽子合同。设计-施工合同的特点是节省费用和时间,并有利于设计和施工技术的结合以及设计与施工的配合。
  
  7、工程承包BOT
  
  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一个工程的完工,会涉及到不同的承包商,这些承包商具有不同的资质,如一栋建筑的完成,会涉及到墙体施工,水电施工,消防施工等等,这些不同的承包商负责各自的领域,共同将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需要注意的是,工程承包应签订承包合同。
  
  
总结:工程承包概念是怎样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工程项目在火热建设中。一项工程的建设从设计到完工需要经过多方的共同努力,它会分发给具有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公司法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多久?
      很多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都会关注的一个问题就是,公司注册资本的认缴。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目前是认缴制,且由股东自行规定认缴期限。那么公司法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多久?在注册资本认缴过程中容易出......


·故意伤害伤情鉴定的时间一般什么时候做?
      故意伤害伤情鉴定的时间一般什么时候做?故意伤害案件中公安机关应当在伤后就进行伤情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


·2023最新驾照换证时间规定有哪些?
      1、根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规定犯罪预备能判刑吗?
      法律规定犯罪预备能判刑吗?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目的;(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


·车祸事故间接误工损失有哪些?
      一、车祸事故间接误工损失有哪些?所谓“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道路交通赔......


·构成价格欺诈的行为有哪些?
      构成价格欺诈的行为有哪些1、虚假标价。即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


工程承包概念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