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律上探视权如何规定合理?

  现如今有许多感情不和而离异的家庭,但是他们对自己的孩子依然有着很深的感情,当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想要见自己的孩子,需要符合探视权,许多人不了解探视权如何规定合理,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如何正确行使探视权。
  一、法律上探视权如何规定合理?
  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由此可见,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婚姻法第38条第2款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为此探视权的行使有了可靠的法律程序保证。解决了未修改前探视权行使无法定程序作保证的空白,对司法工作者解决此类纠纷和当事人行使探视权均提供了法律依据。当事人经民政部门协议的探视权行使或经法院调解或判决的探视权行使,父或母任何一方不得设置执行障碍,不得拒绝一方行使权利,任何一方侵犯对方权利,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一旦其权利受到侵犯,对方都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和申请执行权。婚姻法第38条第3款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5条也规定:“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权利的行使必须有一定的限度,超过必要的限度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探视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也应遵循这个规律,本着互利原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登记离婚或法院判决离婚时,夫妻双方未就探视权提出请求,而在离婚后发生探视权纠纷的,可以“探视权纠纷”为由,单独提起诉讼。
  二、什么人是没有探视权的?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法院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依据法律精神,中止探望的具体情形应当包括:1、对子女有侵权或犯罪倾向的;2、有劫持、胁迫可能的;3、有恶习或有不良道德倾向的;4、有急性传染病或精神病的;5、子女反对探望或探望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不宜继续探望的等等。由上述可知,关于探视权如何规定合理,是通过双方沟通后制定的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合理时间,如果双方没有商量出都能满意的时间,并且没有抚养权的一方确认自己可以行使探视权,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来制定出合理的探视时间。
  
  
  
总结:现如今有许多感情不和而离异的家庭,但是他们对自己的孩子依然有着很深的感情,当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想要见自己的孩子,需要符合探视权,许多人不了解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离婚起诉状范本怎么写?
      离婚在如今的法治社会中很是常见,在法治社会中离婚需要走法律程序,提出离婚的一方需要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也要书写离婚起诉书,而对于离婚起诉书要按照相关法规来进行书写,保证格式......


·诈骗多少钱才会被刑事拘留
      三千元以上可以刑事拘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


·民事诉讼一审不服上诉该怎么办?
      民事诉讼一审不服上诉该怎么办?对一审法院判决、裁定不服怎么办?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


·诈骗罪多法定金额标准是多少
      诈骗罪金额标准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


·婚后动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动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要确定婚后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即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


·股份公司有哪些设立方式
      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不过既然是公司就必须先设立否则也不会存在,那股份公司有哪些设立方式呢?设立股份公司之后有很多股......


法律上探视权如何规定合理?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