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诽谤罪诉讼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事诽谤罪诉讼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在日常的生活当中,我们您常说,在背后不要议论别人,很多人认为在背后议论别人,是不受法律约束的,自己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其实,当行为人对当事人的议论构成了一定的诽谤以后,当事人是可以对行为人提起诉讼的。因为在我国诽谤罪是被立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当中的,那么刑事诽谤罪诉讼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一、刑事诽谤罪诉讼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12月17日)第六条 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延伸补充:诽谤罪的立案标准诽谤罪是指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两会根据现今网络发展与及其罪名的发展趋势,出现较新的犯罪手法而进行新的立案标准,下文将会详细解析,我们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部司法解释将于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解释》明确了适用公诉程序的条件即“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七种情形: 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诽谤多人造成恶劣影响的;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此外,网络举报即使部分内容失实,不属诽谤罪。广大网民通过信息网络检举、揭发他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对待,负责任地核实,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即使检举、揭发的部分内容失实,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不属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而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就不应以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我们的介绍,相信您对刑事诽谤罪诉讼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已经有了详细的了解。在我国只要行为人在主观意识上对当事人进行了诽谤,并且给当事人造成严重后果和经济损失的,需要对当事人进行赔偿,而且行为人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公平公正的裁决。
  
  
  
总结:刑事诽谤罪诉讼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在日常的生活当中,我们您常说,在背后不要议论别人,很多人认为在背后议论别人,是不受法律约束的,自己想怎么说就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起诉后批捕半年有放出来的吗?
      一、起诉后批捕半年有放出来的吗?法律依据:《刑法》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国家赔偿财产赔偿原则是什么?
      如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对公民人身或者财产权利造成损害,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对于国家赔偿,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申请,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并遵循国家赔......


·借给对方钱没打借条对方不还钱怎么办 一、借给对方钱没打借条对方不还钱
      借给对方钱没打借条对方不还钱怎么办一、借给对方钱没打借条对方不还钱怎么办?1、和债务人协商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


·哪些处罚原则适用于学生持刀斗殴事件?
      哪些处罚原则适用于学生持刀斗殴事件?无论在世界各国,青少年犯罪都是社会政府必须要重视的问题。在我国,对于青少年犯罪也有一系列相关的量刑规定与特别原则。下面我们我将会针对哪些处罚原......


·股权转让公司法有哪些规定?
      公司法是指为了维持公司的稳健经营,促进公司的经济发展,维护公司安全而设立的法律条文。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由于自己的原因或者公司内部决定,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股权转让对于公司而言......


·劳动关系续存如果界定不了怎么办?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以后,就需要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进行认定。对于认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标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实践中,经常结合的期限来判断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那么,劳......


刑事诽谤罪诉讼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