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是什么?

  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是什么?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劳务派遣在我国整体的用工大背景下产生了。它的出现,沟通了广大普通劳动者和用工厂家,使得两者彼此能够更加便捷的找寻到对方,对我国经济产生了良好的促进作用。那么,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是什么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对劳务派遣
  的
  产生背景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将后者派往劳务接收单位,为其提供有偿劳务的行为。其中的劳务派遣单位称为用人单位,劳务接收单位称为用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称为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人员之间构成劳动关系,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称之为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接收单位之间仅仅构成事实上的用工关系,而不构成劳动关系。劳务派遣是我国在建立人力资源市场机制的实践过程中自然而然地产生出来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自发选择的结果。究其产生的根源,世纪之交的国有企业用工制度改革不得不提。当时大规模的国有企业兼并重组刚刚完成,并曾一度导致大量的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再就业。随后国有企业用工制度开始朝着市场化改革方向迈进,国有企业开始控制员工数量增长,这些在员工数量增长计划内的招聘的员工称之为正式工。但是,由于个别国企用工制度改革的不彻底,还留有一部分员工既不干完全辞退,又迟迟无法转正。另外,改革后,国有企业确实曾经一度发展势头很好,在企业末端也出现了很多新的岗位空缺,但碍于企业用工制度的制约,不可能全部通过正规招聘计划解决,劳务派遣因为可以协助企业工规避企业用工制度的制约,也可以规避正常裁员的巨大难度及对社会产生的不利影响,以其灵活的适应能力,应运而生。
  二、
  劳务派遣中有哪些法律关系
  1、劳务输出单位与劳务输入单位是劳务派遣关系。2、劳务输出单位与劳动者是劳动关系。3、劳动者与劳务输入单位是劳务服务关系。
  三、
  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
  1、这种三角法律关系的基础是劳务派遣关系。2、这种三角法律关系的支柱是劳动者与劳务输出单位的劳动关系和与劳务输入单位的劳务服务关系。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一)相关的几个概念1、劳动关系的概念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表现形式有两种:直接实现劳动过程,间接实现劳动过程。2、劳务关系的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二)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与区别当劳务关系的平等主体是两个,而且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它的情形与劳动关系很相近,从现象上看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因此两者很容易混淆。还有一种派遣劳务人员或借用人员的情形,致使两个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与派出或借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紧密地交叉在一起。这是它们相联系的一面。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五点:1、主体不同。2、关系不同。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4、适用的法律不同。5、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以上就是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是什么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综上所述,文章明确阐述了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的具体含义及相关法律效力,也说明了它和两个个体间的劳动关系的本质区别。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访问网站,进一步查询相关内容。
  
  
  
总结: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是什么?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劳务派遣在我国整体的用工大背景下产生了。它的出现,沟通了广大普通劳动者和用工厂家,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犯罪既遂和未遂有什么不同
      犯罪既遂和未遂有什么不同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给多少年
      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这其中不仅包括了抚养权问题,还有抚养费。一般会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确实需要支付的抚养费数额,同时支付抚养费也是有期限的。那未成......


·离婚后中止给付孩子抚养费可以吗
      夫妻离婚之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实际支付孩子抚养费。但有的人在离婚之后,却以各种理由拖欠抚养费的给付,甚至还有给付了一段时间之后就中止给付孩子抚养费的情况,那么这样的行为......


·根据《刑法》构成伪造公司债券罪既遂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构成伪造公司债券罪既遂怎么处罚构成伪造公司债券罪既遂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


·关于分公司入股的规定是可以入股的吗?
      一、关于分公司入股的规定是可以入股的吗?分公司不可以入股。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因此,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是能持有股权的民事权利主体。没有法人财产权,不是持有......


·劳动仲裁只看证据吗
      不是只看证据,但是证据仲裁的标准,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


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