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员工新入职需要注意什么?

  新员工在入职之前都是要签订一项入职合同的,只有这样员工才能对自己所属的工作以及职位有所了解,但是在签订合同的之初,往往在这个时候的员工新入职需要注意什么呢?我们查询了有关的答案,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吧。
  
  一、员工新入职需要注意什么呢?
  1、签劳动合同,合同上会写明试用期和转正时间,已经合同年限。如果是正规公司的话合同应该都是法务审好的固定合同,主要看看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和工资就行,确认一下五险一金的缴纳基数,试用期工资不能少于转正后的80%,这是法律规定,确认好了就行。不要签几年内离职就要赔公司多少钱的合同,这种合同是违法的,也损害自己权益。2、试用期正常表现的话一般不会被辞退,因为重新招人企业也比较麻烦,但是也要好好表现才行,试用期解约公司是不用补偿的。
  二、新公司入职所要材料都包括哪些
  1、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双面复印)4份;2、户口本或户籍登记卡,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3、提供中国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1份,在复印件空白处填写卡号(或帐号)并签名;4、无社保卡的需提交社保照相回执和20元办卡费用(代社保局收);有社保卡的提供复印件一份;5、毕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有学位证的,提交学位证复印件1份;其他技术等级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6、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其中一张粘贴在信息表上,三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上;7、体检证明原件(体检日期须在三个月内);或在有效期限内的健康证原件;8、计划生育证明,需提供原件;9、原单位离职证明;10、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试用期及试用期间相关待遇
  1、新入职员工,公司将对其进行7天的试用观察期,如在7天试用观察期内新员工自动离职或被公司辞退,此期间无任何工资发放。2、新入职员工有为期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试用期不享受公司任何福利待遇。3、在试用期期间,新入职员工其所在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认为此员工的各方面能力达不到公司要求,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务关系。4、在试用期期间,公司有权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期间的工作表现及试用期满后的考评结果调整和变化此员工的工资水平,同时,员工之间不谈论工资待遇。
  四、有职称员工新入职须知
  新入职有职称员工禁止将自己的职称证外借,员工在职期间公司有权无偿使用其职称证办理合法的相关事宜,员工有义务配合公司,如有不配合的情况发生,公司将酌情对其做出处罚。第一是劳动合同的签订,一般的劳动合同上都会写清楚试用期以及转正的时间的,以及试用期过了会写清工资是多少。第二就是劳动合同上有没有写明是否缴纳五险一金以及五险一金的缴纳基数,这也很重要,还有就是如果试用期节约公司是否赔偿等问题,作为职场的新人需要注意的就是这几方面。
  
  
  
总结:新员工在入职之前都是要签订一项入职合同的,只有这样员工才能对自己所属的工作以及职位有所了解,但是在签订合同的之初,往往在这个时候的员工新入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还没有进行确权的土地,农民会有损失吗?
      还没有进行确权的土地,农民会有损失吗?殊不知,这次的土地确权完成后,农民至少能够拿到两个证书,一个宅基地的土地运用权和承包经营权证书,万一农民没有进行土地确权缺少土地确权证书,将......


·与打架有关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与打架有关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打架斗殴,需要经过法医进行伤情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要依法判刑的。属于轻微伤,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其中包括行政拘留和罚......


·滥伐林木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我们都知道滥伐林木是犯罪行为,但是关于滥伐林木罪的法律规定了解不多,很多人也会好奇到底滥伐林木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呢?对此罪又该如何处罚呢?下面我们将为你解答相关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


·离婚哪些财产不能分2023
      离婚哪些财产不能分离婚时,以下几种财产是不能分割的:1、婚前个人财产在新婚姻法实行以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比如房屋、大型机械或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


·摩托车酒驾该怎么进行处罚
      摩托车酒驾该怎么进行处罚生活中,我们常见的是行为人酒后驾驶汽车的情况,但也会出现行为人酒后驾驶摩托车的情况,对此也是要对驾驶者作出处罚的。那具体说来,摩托车酒驾应该怎么进行处罚呢?......


·婚内财产侵权的表现形式主要?
      婚内财产侵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一、婚内财产侵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1、夫妻一方擅自处理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常见的是夫妻一方擅自变卖房产,因为房产价值大,所以也常常成为离婚诉讼中......


员工新入职需要注意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