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专利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专利权保护期限是多久专利权与著作权、商标都是属于我国知识产权当中的一种,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过法律对他们的保护都是有期限的,那么法律对专利权保护期限是怎样规定的呢,具体有多长呢?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你答案。
  一、专利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专利权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可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二、专利权的限制有哪些
  
  (一)强制许可
  强制许可又称为非自愿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直接许可具备实施条件的申请者实施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一种行政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促进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得以实施,防止专利权人滥用专利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我国专利法将强制许可分为三类:
  1、不实施时的强制许可。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给予强制许可的,只有在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后才可以申请。这种强制许可,应当限定其实施主要是为供应国内市场的需要;强制许可涉及的发明创造是半导体技术的,强制许可实施仅限于公共的非商业性使用。或者经司法程序或者行政程序确定为反竞争行为而给予救济的使用。
  2、根据公共利益需要的强制许可。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3、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前述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二)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1、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在专利当中又具体分为了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不同类型的专利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是不同的,其中发明创造是20年,其余的是10年,当然这是在专利权人按时足额缴纳专利年费的情况下,最长的保护时间。
  
  
  
总结:专利权保护期限是多久专利权与著作权、商标都是属于我国知识产权当中的一种,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过法律对他们的保护都是有期限的,那么法律对专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工伤鉴定最新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工伤鉴定最新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管理暂行办法》、《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二、工伤鉴定等......


·合同诈骗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


·郑州工程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郑州工程纠纷律师收费标准郑州市作为一个大城市,律师事务所也是有非常多的,这些律师事务每天都在承接大大小小的案件。工程纠纷是近年来频繁发生的事件,许多身在郑州的处于纠纷中的人也希望......


·一、离婚可以少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可以少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离婚可以少分财产的情形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一般对于假释的人谁监督?
      一、一般对于假释的人谁监督?根据《刑法》第85条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1、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不适用假释;2、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


·婚姻法有遗弃罪吗
      遗弃在中国不管是道德还是法律,都是非常严重的罪名,虽说如此,但当前社会还是有不少这样的人出现,这些人可能是因为无法承受生活的压力,也可能是因为自身没有这样的道德修养。婚姻是当前人们......


专利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