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与财产分割有关的离婚案例有哪些?

  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多年,如果感情破裂选择离婚一般都会协议离婚,对子女和财产的分配问题在离婚协议书中进行说明即可。但有些夫妻可能对于财产的分割有异议,因而起诉至法院,由法院进行裁决。那与财产分割有关的离婚案例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提供相关案件,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离婚案例
  
  一、案件经过:
  李和王经人介绍认识三个月后,94年1月登记结婚,住在男方分配公房里,次年生一女,李(男方)国有单位职工,2年前辞职,从事个体运输,跟他人借债30000元,用收入还20000元,不久李赌博,不误正业,王生完孩子后也下岗,王管别人借2000元供家用养孩子,女方起诉离婚,要求解决住房和扶养费问题,同时2000元要由双方清偿,男方不同意离婚,如果非离,不负担扶养费,同时提出未清偿的10000元由女方负担,并且要求女方搬出住房,以上争议调解无效,女方坚持离婚。(1)男方坚持不离的条件下,法院能否判决离婚?(2)男方提出不负担扶养费如何解决?(3)如何解决男女双方当事人男女住房争议?
  二、案情分析:
  (1)可以,其夫李某因赌博不务正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其行为构成准予离婚之条件,经法院调节无效,应当判决离婚。(2)根据<<婚姻法>>第38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离婚子女抚养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子女抚养费有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故抚养费的负担由双方先行协议,如果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可以诉之人民法院。(3)其住房为男方公配住房,<<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对一方无承租公房权的处理,可以实行暂住,但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如果男方有能力负担,应给予一次性补助。男方坚持不离婚,但由于男方平时有赌博等不务正业的行为,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所以法院最终判决男方离婚。同时,男方表示如果女方离婚,则男方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在法律上是不被支持的,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的义务,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应抚养义务,离婚后男方应支付孩子抚养费,否则女方有权将其起诉至法院。
  
  
  
总结: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多年,如果感情破裂选择离婚一般都会协议离婚,对子女和财产的分配问题在离婚协议书中进行说明即可。但有些夫妻可能对于财产的分割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厦门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厦门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在劳动纠纷频繁发生的地方,您一定要事先有所准备的了解相对应的劳动仲裁程序细则。劳动仲裁程序细则可并没有想象中的简单,它有很多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填写的表格,......


·民事财产保全费用是多少
      民事财产保全费用是多少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费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


·抚养费的问题对于离婚当事人来说是不可忽视的事情
      抚养费的问题对于离婚当事人来说是不可忽视的事情,那么,宁波抚养费一个月应该给多少钱,对于抚养费问题当事人要看当地对于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除了上述条件外还要看自身的经济状况,另一......


·一、醉驾监外执行多久报到一次?
      一、醉驾监外执行多久报到一次?一般而言,按规定在下达执行后到当地司法机关报到接受矫正,在三个月内见面二次,每星期电话汇报一次,每月交思想汇报二次,三个月后到解矫日止,见面一次,二个......


·亲戚欠钱不还走司法程序怎么办理?
      亲戚欠钱不还走司法程序怎么办理?一、亲戚欠钱不还走司法程序怎么办理?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


·一、双方协议可以更改抚养权么?
      一、双方协议可以更改抚养权么?1、可以,协议变更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父母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


与财产分割有关的离婚案例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