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法人变更的风险有哪些

  公司法人变更的风险有哪些?公司在成立的最初,都会设立一个公司法人,作为公司处理各种大小事务的代表,同时也作为公司在法律层面的负责人。因而公司法人一经确立一般就不再更改,但也有许多其他的情况,如原公司法人发生意外而不能继续履行法人的义务,承担法人的责任,这时候就会涉及到法人的变更。下面我们就公司法人变更的风险进行简单的阐述。一、公司法人变更的风险有哪些
  ?公司法人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据法人意愿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公司法人变更有如下两点后果。(1)法人之消灭。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灭;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灭。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在存续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2)债权债务承受。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债权债务,应依分立前缔结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同时公司法人的变更会影响公司的一些证件的重办,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信息等。在此我们也附上公司法人变更的具体流程以供您参考。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5、变更银行信息 (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除证件需要重办外,公司法人变更后也应当去工商局及时做法人变更登记。二、公司法人变更后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详解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依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法定代表人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免职程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包括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对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结合上述规定,表明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是公司应当履行的义务,即在具有有效文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三、公司法人变更后不去工商局登记有何法律后果?在企业法人发生分立或合并的变更情况后,由于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公司法人变更后,如果没有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的,如果原法定代表人仍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署文件,比如合同、协议等,其后果由公司承担。公司承担责任后再追究原法定代表人的越权责任。由上文可以看出,公司法人变更的风险主要在于没有及时的向有关法律部门进行登记和变更,而只要公司在法人变更之后在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好相关的法律手续,就不会出现大的风险,只要在变更以后进行了相应的登记,就可以避免法律风险,从而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总结:公司法人变更的风险有哪些?公司在成立的最初,都会设立一个公司法人,作为公司处理各种大小事务的代表,同时也作为公司在法律层面的负责人。因而公司...#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劳动法辞退员工不予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辞退员工不予补偿的规定是什么?一、劳动法辞退员工不予补偿的规定是什么?劳动法辞退员工不予补偿的规定是符合《劳动合同法》36条的规定就可以辞退劳动者,并且不需要进行补偿,《劳动......


·视具体情况而定。有固定收入的
      视具体情况而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


·民事诉讼法执行书面异议的时间期限
      民事诉讼法执行书面异议的时间期限一、民事诉讼法中的执行异议指什么?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


·触犯走私假币罪如何处罚
      触犯走私假币罪如何处罚根据犯罪情节的不同,刑法对走私假币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刑罚:(1)犯走私假币罪,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犯走私假币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最近几年,新房市场的火热也带动了二手房市场,不少人为了尽快拿到房子,都会选择买二手房。在双方签署买卖合同,缴纳完房款及相关税费后,就要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手续了。那么二手房......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闲暇之余难免喝酒解忧或者是饮酒助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闲暇之余难免喝酒解忧或者是饮酒助兴。这样一来导致酒驾事故不断增长,严重危害了我国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审理醉驾刑事案件时,针对醉驾开庭时戴手铐吗这个问题......


公司法人变更的风险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