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分割哪些财产你知道吗?

  对于离婚远不像结婚手续那么简单,需要考虑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很多人不能理解,家庭主妇在家里不挣钱却一样能够分割财产,其实这是有相关法律依据的。您难免心中都有这样的疑问:离婚分割哪些财产?以下是我们带来的相关介绍。
  一、离婚分割哪些财产?
  (1)、工资收入,包括一些隐性收入,如养老金和住房公积金等。广州花都法院曾经审理一起离婚案,判决原告须按照养老金存折余额的50%支付给被告。理由是养老金是因个人工资支出产生的,当属夫妻共同财产中的隐形收入, 养老金的取得具有工资属性,依法当属夫妻共同财产。(2)、房产不动产。房产是离婚案中涉及最普遍的财产,也是财产分割最为重要的部分。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就其价值对半分割。而如果是赠与房产,该协议则属于一方财产赠与给另一方的约定,是一种赠与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赠与人在未完成赠与交付或者未完成过户登记的情况下,同样享有撤销的权利,受赠方不得以此为据主张相应财产。(3)、车辆等价值较大动产。同样的,考虑车辆等较大价值动产是否纳入夫妻共同财产,也要看是否婚前购买或婚前完成过户手续。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动产,也应该属于离婚时可分割的财产。(4)、银行存款。按照《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银行存款应该平等分割。但现实往往是残酷的,夫妻中有离婚打算的一方,会存在企图隐瞒存款的行为。实际上,夫妻双方有权利了解配偶的银行存款状况,可以持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能够在银行查到对方详细的账户状况。(5)、知识产权收益。有不少文艺工作者或科技开发者,在另一半的鼓励和支持下创造出有价值的成果,实为佳话。但婚姻关系一旦破裂,知识产权收益也是离婚财产分割中重要部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为夫妻共同所有。据此,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已经明确但实际取得却在离婚之后的这部分知识产权性收益,也应为夫妻共同所有。(6)、经营所得收益。除了一般的企业经营权,作为虚拟网店的经营权在实际上也纳入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内。在处理一方从事经商等营利性活动所涉财产时,应在认定这部分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基础上,对创造这部分财产的一方给予充分照顾。(7)、股权或债权。如果一方在婚前对另一方赠与股权,而且在工商部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则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如果在婚后分配到的股权,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是可以参与分割的。(8)、保险。多数当事人都会忽略保险的分割与处理,实际上保险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有必要在离婚时一并明确地处理好。保险种类繁多而情况复杂,分割时的基本原则是,只要是夫妻共同财产投保获得的保险金,也要纳入财产分割范围。
  二、相关法条规定。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资、奖金;(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相信您心中都已经有了答案。离婚时财产分割要看双方的婚前财产比例、过错程度等进行分割,情况繁杂,所以如果想要离婚,就应该考虑财产分割的问题,及时做好证据的收集等准备工作,这样胜诉的概率会大一些。
  
  
  
总结:对于离婚远不像结婚手续那么简单,需要考虑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很多人不能理解,家庭主妇在家里不挣钱却一样能够分割财产,其实这是有相关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检察院延迟审查起诉可以吗?
      检察院延迟审查起诉可以吗?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是可以延长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


·一般起诉离婚几天收到传票?
      随着离婚率的不断提高,离婚逐渐成为社会的热点话题。当夫妻之间不能通过协议来离婚时,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进行离婚诉讼,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离婚诉讼的具体过程。那么一般起诉离婚几天收到传......


·重庆工伤伤残鉴定时间是多久?
      在重庆工作的职工,有时候会在工作岗位上发生人身伤害的事情,比如被机器砸伤。像这种情况,职工应该尽快的申请工伤鉴定,这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工伤鉴定机构受理后,要在规定期限内出具......


·无偿借用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无偿借用合同是否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是一种财产的赠与,但是是不是无偿的,则需要根据合同中的约定来分类,在不少的赠与合同中,同时也会要求受赠人履行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当然,其履行的义务需要......


·中国新刑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几年?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现......


·开庭到判决书下来大约多长时间?
      开庭到判决书下来大约多长时间?一、开庭到判决书下来大约多长时间?没有规定下判决书的时限,只有规定审理时限,具体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1、......


离婚分割哪些财产你知道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