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爆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哪些属于爆炸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构成爆炸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而在对行为人定罪处罚之前,需要先做出认定,此时就要根据法律中关于爆炸罪的构成要件做出认定才行。那到底哪些属于爆炸罪的构成要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属于爆炸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公私财物或人身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在客观方面的本质特点在于爆炸行为危害或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所谓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爆炸行为,由于主观和客观方面的原因,如行为人自动中止爆炸犯罪,炸药的破坏性没有行为人主观想象的那么大,炸药受潮失效,没有将爆炸物投掷到所要求的位置,爆炸物被他人发现而被拆除等,实际上并未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但如果排除这些原因,是可能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的。无论哪种原因存在,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爆炸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就构成爆炸罪。爆炸罪的成立并不要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实际后果。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爆炸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二、爆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爆炸罪的构成要件中,核心在于认定爆炸行为,那么怎么认定爆炸罪中的爆炸行为?具体来说:
  
  (1)爆炸行为有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基本方式。如直接点燃爆炸引发爆炸,就是积极的作为方式,而行为人负有防止爆炸发生特定义务,并且有能力履行这种特定的义务而不履行,以致发爆炸,就构成不作为爆炸犯罪。
  
  (2)爆炸行为指向的对象是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物。某些爆炸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是指向特定的人或者物,但发生在人群密集或者财物集申的公共场所,客观上危害了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也可以爆炸罪论处。因为在这种场合用爆炸的方法杀人、毁物,对这种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不可能没有预见,有预见而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就是一种故意犯罪。
  
  2、为了更好地适用爆炸罪,认定爆炸罪的构成要件时,要注意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相区分:
  
  (1)侵犯的客体不同。爆炸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特定公民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不同。爆炸犯罪行为人引发爆炸物或以其他方法制造爆炸,造成或足以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重大公私财产的毁损,其危害结果是难以预料和难以控制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犯罪行为人虽也使用爆炸的方法,但还可以使用其他方法,其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是特定的某个人或某几个人的伤亡,而且一般只造成人身伤亡,不造成财产毁损。
  
  因此,行为人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爆炸行为,选择的作案环境和条件只能杀伤特定的某个人或某几个人,而不危及公共安全的,分别按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论处。如果爆炸行为虽然指向特定的对象,但行为人预见其爆炸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而仍实施爆炸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应以爆炸罪论处。
  
  我们就为您解答到此,实践中认定爆炸罪不易,因为它很容易与其他罪名相混淆,诸如以爆炸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危险物品肇事罪等等。所以被控爆炸罪,最好请专业的刑辩律师帮忙,正确认定该罪,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结: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构成爆炸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而在对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打官司上诉流程是怎么样的
      打官司上诉流程是怎么样的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民众用法律作为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正当权益的法律意识日渐提高,那么打官司上诉流程是怎样的呢?以下我们就为您收集整理了一些资料,以作为您对......


·如何确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当到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法律制度。......


·老师体罚学生应承担什么责任
      体罚行为违反了我们国家的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有严重的体罚现象,是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体罚主要是指老师采用暴力的方式方法或者以暴力的方式去威胁......


·非法集资款超过两年怎么处理?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筹集资金的办法。筹集资金可以通过银行贷款,也可以选择网贷。但是也有一些不法分子通过非法集资进行筹集金钱。非法集资承诺的回报很大,因此很多人上当受骗。非法集资款超过......


·加班费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如果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安排员工加班的话,那此时也就需要支付员工相应的加班费才行。而在计算加班费的时候,需要先了解清楚具体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


·不服劳动仲裁起诉书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不服劳动仲裁起诉书的相关内容有哪些一、哪些情形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


爆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哪些属于爆炸罪的构成要件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