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近年来,随着各地经济的飞速的发展,各种厂矿企业如雨后春笋发展起来,但是由于监管不到位,缺乏安全意识,各种重大责任事故频现,重大事故责任罪这个词开始被人们熟知。其中人们比较关心的就是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处罚问题了,那到底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量刑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重大责任事故罪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134条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具体来说:1、犯罪客体。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对象是人身和财产。2、犯罪客观方面。客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生产的规章制度,冒险作业或者强令他人冒险作业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3、犯罪主体。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职工,或是领导、指挥生产的人员。注意司法解释对本罪主体的扩大,即可以包括群众合作经营组织可中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4、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但违章可能是故意的。应该指出的是,刑法的此项规定,对规范生产秩序,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量刑是怎样的
  目前尚无关于此罪的明确规定。在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1、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①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③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恶劣”:①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③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根据刑法第134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而情节特别恶劣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特别恶劣,是指造成伤亡的人数较多,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在社会上造成极为恶劣影响的等。司法实践中,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很多问题,还牵扯到一些繁琐的文件资料,因此如果您有这方面的疑惑,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他们将为您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总结:近年来,随着各地经济的飞速的发展,各种厂矿企业如雨后春笋发展起来,但是由于监管不到位,缺乏安全意识,各种重大责任事故频现,重大事故责任罪这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诉讼标的额和涉诉金额有关系吗?
      诉讼标的额和涉诉金额有关系吗?一、诉讼标的额和涉诉金额有关系吗?诉讼标的额和涉诉金额是有关系的;涉诉的金额是多少在进行起诉的时候诉讼标的额就可以写多少;诉讼标的金额就是根据民事......


·职务侵占基准刑
      职务侵占5年以上基准刑判几年要看职务侵占的具体数额。职务侵占数额在6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职务侵占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五年......


·专利转让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我们知道专利是可以转让的,在专利转让的时候就出现一些问题,您不知道专利转让合同什么时候生效,这会造成很多的问题。那么专利转让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本站的我们在这里就为您详细介绍一......


·车辆定损注意事项有哪些
      车辆定损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都知道,开车的时候要是不小心把车给撞坏了,这个时候车主要赶快告知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派人来对车辆进行定损以便后期的理赔。那你知道车辆定损时车主应注意什么吗......


·劳动法试用期离职规定有哪些
      法律允许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离职,同时也没有做出过多的限制,这是出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那么我国劳动法试用期离职规定都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


·债转增注册资本可以吗?
      债转增注册资本可以吗?可以的。请参考文件:《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64号)第七条 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


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