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案件判刑的标准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
在当代这个社会,我国对于毒品的管理十分严格,这是因为毒品不论是对于个人的身体健康还是对社会的危害都十分巨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毒品案件发生频率很高,很多人想要知道2017年毒品案件判刑的标准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立案标准
我国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表现行为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编辑
1、走私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将其运输、携带、邮寄进出国(边)境的行为。行为方式主要是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毒品,或者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毒品的,以走私毒品罪论处。
2、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贩卖的对方没有限制,即不问对方是否达到法定年龄、是否具有辨认控制能力、是否与贩卖人具有某种关系。
3、运输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采取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交通工具等方法非法运送毒品的行为,也包括明知是毒品而受雇帮助运输的。运输毒品必须限制在国内,而且不是在领海、内海运输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否则便是走私毒品。
4、制造毒品,是指非法用毒品原植物直接提炼或者用化学方法加工、配制毒品的行为。它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将毒品以外的物作为原料,提取或制作成毒品;二是毒品的精制,即去掉毒品中的不纯物,使之成为纯毒品或纯度更高的毒品;三是使用化学方法使一种毒品变为另一种毒品;四是使用化学方法以外的方法使一种毒品变为另一种毒品;五是非法按照一定的处方针对特定人的特定情况调制毒品。
二、量刑标准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根据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即构成犯罪。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首先我们需要告诉您的是,单纯的吸毒是不会构成犯罪的,但是如果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且其立案标准不论是毒品的数量是多少,都将会构成犯罪。可能会对于其中具体细节还不太清楚,可以咨询律师。
总结:在当代这个社会,我国对于毒品的管理十分严格,这是因为毒品不论是对于个人的身体健康还是对社会的危害都十分巨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毒品案件发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责任是什么
首先,我们在查阅相关的法律条文时发现,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发起人应当要承担起下面这些责任:其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一)首先有这么一种情况,就是如......
·一、企业临时用工有没有误工费?
一、企业临时用工有没有误工费?1、临时工是一个俗称,不是法律名称,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临时工也是劳动者的一分子,受伤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停工留薪期间......
·一般债权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一般债权的担保方式有哪些一、债权的担保方式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一、交了首付买房没签合同退款可以吗?
一、交了首付买房没签合同退款可以吗?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眼睛工伤等级鉴定标准有哪些?
根据劳动者不同的职业,社会都为其提供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在工作中,难免有一些劳动者因为其工作原因,导致身体不适以至于影响自己的劳动能力,这就对我们的经济来源造成了损失,尤其是对于我......
·非法占用林地能否行政处罚
非法占用林地能否行政处罚?1、对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
毒品案件判刑的标准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