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的司法保护的有效做法有哪些
商标权的司法保护的有效做法有哪些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时代下,商标与市场经济具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其中的商品和服务都不能缺少品牌,由此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标权的重要性。在实际生活中,商标权也标志着较大的利益,因此加强对商标权的保护在一定程度上也得到了人们的重视与关注。下面主要对商标权的司法保护的有效做法进行了一定的解读,以加深人们对该问题的认识与了解。
商标权的司法保护的有效做法
随着商标法的不断修改与改革, 人民法院司法实践的一些成功做法得到了商标法的肯定, 民事司法保护的措施进一步得到了加强:(一)人民法院作为唯一的处理民事赔偿案件的审批机关, 将受理一些有争议的商标权民事赔偿纠扮案件。行政机关不再对民事赔偿纠纷进行决定。(二)在证据可能减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们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法院受理后48小时内作出决定,并立即开始执行。(三)商标注册人或利害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挽回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们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及申请临时性禁令。(四)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其中所得利益或者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五)商品的经销者对所经营的商品负有合法取得和告知商品来源、提供者情况的法律义务,销售不明知是侵权商品,又不能证明所经营的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应依法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六)侵犯商标权依法构成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和附带民事赔偿等民事法律责任。综上所述,通过对商标权的司法保护的有效做法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从而有利于人们在实际生活中加强对商标权的保护,以运用司法手段进一步维护切身的利益。此外,面对一些复杂的问题时,人们也可以向进行一定的咨询,以采取科学的法律方式处理好相关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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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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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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