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减刑罚金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罚金和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都是属于刑法刑罚中的一种处罚方法。在刑法中,部分罪名的适用刑罚里面经常会提到减刑和罚金。从字面意思来看只要是被判处罚金后都可以从量刑上考虑从轻处罚。那么减刑罚金两者的关系是什么样子的呢。
  
  一、减刑罚金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减轻原判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的条件是,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劳动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对于缴纳罚金与获得减刑的关系,刑法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2014年6月1日生效)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除应当审查罪犯在执行期间的一贯表现外,还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财产刑执行情况、附带民事裁判履行情况、罪犯退赃退赔等情况。”据此,财产刑(罚金是财产刑的一种)执行情况将会影响到减刑。缴纳罚金的情况,将如何影响获得减刑?根据《法制晚报》2015年4月9日报道的一起案件《有钱不缴罚金拒罪犯减刑》,可以观察到司法实践的一些情况。1、“对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财产判项的罪犯,原则上裁定不予减刑或假释;对确无履行能力,但改造表现良好的罪犯,综合考虑,适度从严把握。”在庭审后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一中院院长陆伟敏说。2、对履行了财产判项,但其他方面劳改表现不佳的,不予减刑,以杜绝花钱买刑情形的出现。3、采用“审查罪犯狱内消费为主,审核罪犯家庭状况为辅”的方法,调查核实提请减刑、假释罪犯是否存在狱内高消费行为,并以此为基础判断罪犯是否具有财产判项履行能力。4、对于可以减刑的,执行数额与减刑幅度的关系,可以根据罪犯执行数额与财产给付总额之间的比例关系,来确定其获得减刑幅度。需要强调的是,按照前述方法计算出的减刑幅度尚不是最终结果,它只是决定罪犯减刑幅度的一个方面,审判人员尚需综合罪犯的原判刑罚、实际改造情况进行判断,以确定最终的减刑幅度。由此,减刑罚金是属于在部分罪名中,如果犯罪嫌疑人愿意缴纳罚金的话是可以得到一定得减刑的,这是因为这些罪名的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对于刑罚来说判处罚金的形式可以更好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可以减少受害人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总结:罚金和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都是属于刑法刑罚中的一种处罚方法。在刑法中,部分罪名的适用刑罚里面经常会提到减刑和罚金。从字面意思来看只要是被判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销售伪劣药品会判刑吗,判多少年?
      一、销售伪劣药品会判刑吗,判多少年?销售伪劣药品会判刑,判刑的年限规定为: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


·故意伤害判刑就不用赔偿了吗?
      故意伤害判刑就不用赔偿了吗?故意伤害罪作为一种暴力型犯罪,被告人除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外,也要对伤者进行民事赔偿。追究刑事责任并不能免除民事赔偿,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


·保释金会退还吗
      保释指的是在当时人被捕的情况下,给这个被捕的当事人提供一个担保或者其他的可以接受特定条件而将这个被捕的当事人进行释放的一种制度。被捕的人为保释所交的金钱被称为保释金,在中国也被叫做......


·刑诉检察院建议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一、刑诉检察院建议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


·办理抵押诉讼时效中断适用吗
      办理抵押诉讼时效中断适用吗办理抵押那么对诉讼时效中断是适用的。抵押权在债务履行期间内可以行使,诉讼时效中断,行使抵押权中断。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不是固定期间,而是可变期间,随着主债权......


·购销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在实际的市场经济交易过程当中,购销的过程是一个复杂且充满变化的过程,因此对于购销来说需要一定的合同进行约束。对于购销合同来说需要进行履行地的确定,以防日后的经济纠纷。有关于购销合同......


减刑罚金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