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改选董事长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新《公司法》改选董事长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董事长改选流程
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由公司的章程作出规定。
具体步骤:
1、提出候选人。候选人是职工的,需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
3、将投票选举的新董事会成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4、公示期结束,进行任命。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六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二、董事会成员的产生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三、董事的任期是多久?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四、董事会的职权是什么?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五、董事会会议的相关规定
(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2)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那么我们现在知道了改选首先需要按照公司的章程,然后召开董事会,董事会的董事通过表决决定新一任的董事长。同时在这边文章中我们也知道了董事会的相关知识。
总结:新《公司法》改选董事长的流程是怎么样的?一、董事长改选流程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由公司的章程作出规定。具体步骤:1、提出候选人。候选人是职工的,需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欠钱打了欠条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打了欠条不还钱怎么办?《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
·私人之间借款应注意什么
私人之间借款应注意什么1、一要问清用途。《民法典》规定,合法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民事行为无效。所以,问清用途很重要,若明知借钱是用于......
·诉讼涉及标的与标的物有什么区别?
诉讼涉及标的与标的物有什么区别?一、诉讼涉及标的与标的物有什么区别?(一)、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的区别1、本质不同诉讼请求是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向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具体权利;诉讼标......
·发生阴阳合同纠纷该如何处理
在二手房买卖中,出卖人为了少缴税款,会与购房人先签订一份正式的合同,称为“阴合同”;另外会签一份合同用于缴纳税款,被称为“阳合同”。一般情况下,阴合同的价款会比阳合同高很多,因此,很......
·无效婚姻判决多久生效?
无效婚姻判决多久生效?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效力是一审终审。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并且法院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但是对财产的......
·不服劳动仲裁起诉期限可以中断吗
可以,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
新《公司法》改选董事长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