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私募股权投资收益有哪些

  私募股权投资收益有哪些优缺点对于我们目前所知道的投资方式还是比较多的,但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却并不常见,也许有的人根本还没有去了解过,但简单的来说通过对公司的投资,并获得相应的股份促进公司上市,然后再转让自己的股份获利的一种方法,那么私募股权投资收益有哪些优缺点呢?
  一、私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为筹集所需资金,以协商、招标等非社会公开方式,通过向特定投资人出售股权进行的融资。它具有以下特点:1、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形式面向少数机构或个人,其销售和赎回是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在投资方式很少涉及市场操作,一般不需披露交易细节。2、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很少涉及债权投资。投资者也因此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权利。反映在投资工具上,多采用普通股、可转让优先股以及可转债。3、投资者一般投资私营非上市企业,绝少投资已公开发行的公司,不会涉及要约收购义务。4、比较倾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出稳定现金流的成型企业。5、投资期限较长,一般可达3至5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6、流动性差,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通常只能通过兼并收购时的股权转让和IPO才能退出。7、资金来源广泛,包括个人、风险基金、杠杆并购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公司、战略投资者等。
  二、私募股权投资的缺点
  私募股权投资不仅能给企业带来所需资金,还可能给企业带来成功的管理经验、先进的管理技术、优质的产品原料、多元的销售市场、稳定的销售渠道、广泛的客户群以及其他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私募股权投资的优点:1、稳定的资金来源。和贷款不同,私募股权投资只增加所有者权益,不增加债务,不可随意从企业撤资。因此私募股权投资不会形成企业的债务压力,能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私募股权投资通常不要求企业支付利息,因此不会对企业现金流造成负担。2、高附加值的服务。私募股权投资者一般都是资深企业家和投资专家,其专业知识、管理经验及广泛的商业网络能帮助企业成长。3、能够降低财务成本。企业财务部门的一个重要职责是设计最优的企业资本结构,从而降低财务成本。获得私募股权投资后的企业会有更强的资产负债表和融资能力。4、提高企业内在价值。能够获得顶尖的私募股权基金,能够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可信度,更容易赢得客户。获得顶尖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企业,通常会更加有效率地运作,利用私募股权投资产生的财务和专业优势,实现快速扩张。
  三、私募股权投资的缺点
  私募股权投资对企业来讲,既有有力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在私募股权投资中,企业股权出让对象的选择十分重要。如果融资者与出让对象在企业发展问题上意见不一致,企业引进了资金,却改变了发展方向,这就很有可能出现经营困境。因此,在私募股权投资的过程中,企业家应从大局出发,趋利避害、扬长避短。股权出让融资有可能会对企业的股权结构、管理权、发展战略、收益方式四个方面产生不利影响,私募股权投资的缺点:1、企业出让股权后,原股东的股权被稀释,甚至丧失控股地位或者完全丧失股权,股东间关系发生变化,权利和义务重新调整。2、随着股权结构的变化,企业的管理权也相应发生变化,管理权将归股权出让后的控股股东所有。3、在企业管理权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新的管理者很可能有不同的发展战略,完全改变创业者的初衷和设想也不无可能。4、投资者往往希望尽快获得投资回报,可能不像企业创业者那样注重企业的长远发展,因而可能改变企业发展战略以实现短期内的收益。对于企业而言它具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和更高服务的优点,但缺点就是在出让股权后如果控制不好,就难以控制企业的发展,不适合长期的去发展,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总结:私募股权投资收益有哪些优缺点对于我们目前所知道的投资方式还是比较多的,但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却并不常见,也许有的人根本还没有去了解过,但简单的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大连劳动争议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大连劳动争议仲裁的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大连劳动争议仲裁的详细流程。一、申请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


·醉驾的性质是恶略的
      醉驾的性质是恶略的,为此,当某人因为醉驾驾车而被抓时,内心是非常焦虑的。遇到这种问题可能会寻求他人的帮助,比如说律师。但是,如果醉驾找律师有用么?下文是我们为您整理出来的相关内容,......


·教师故意伤害学生会受到什么处分?
      教师故意伤害学生会受到什么处分?依据我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


·离婚分割房产财产法院怎么收费?
      离婚分割房产财产法院怎么收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条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条件有哪些?一、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条件有哪些?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苏州民事诉讼律师费是多少
      苏州民事诉讼律师费是多少?律师费是指律师向法律事务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是根据案件类型、地区,采取按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


私募股权投资收益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