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一般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缓刑的适用虽然说是大部分罪犯都有可能,但这也还要看是否满足了法律中规定的缓刑条件才行。也就是说要是罪犯符合了缓刑条件,那法官在最后判刑的时候作缓刑就是有很大可能的。实践中,适用一般缓刑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适用一般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于管制刑的特点即对犯罪人不予关押,仅限制其一定自由所决定,故无适用缓刑之必要。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二、缓刑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缓刑的法律后果有三种:第一、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刑法规定的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缓刑期满,宣告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第二、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漏罪没有判决,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漏罪进行判决,把前后两罪的刑期总和计算,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刑罚执行期限;第三、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察期间内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对原判刑期予以减刑,同时相应缩短缓刑考验期,但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被判拘役的相应缩短的缓刑考验期最低不能少于二个月,被判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短不能少于一年。被宣告缓刑的,原判的附加刑不适用缓,在缓刑考验期内附加刑同时执行。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期,或者因在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查出有判决宣告之前还有其他漏罪未作判决而收监执行数罪并罚的,原执行的缓刑考验期不计算在刑期之内。缓刑的适用也不是那么简单的,如果不满足规定的条件,自然就是不可以适用缓刑,一旦判决生效就要对罪犯执行所判的刑罚,其中不仅包括主刑还包括附加刑。关于适用一般缓刑的条件内容,我们就在上文中为你解答了一下,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绿色的在线律师。
总结:缓刑的适用虽然说是大部分罪犯都有可能,但这也还要看是否满足了法律中规定的缓刑条件才行。也就是说要是罪犯符合了缓刑条件,那法官在最后判刑的时候...#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劳动合同法辞职赔偿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是对劳动关系和劳动工作的一种法律规范和法律约束,对劳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问题进行的法律规定。企业与员工之间一般都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辞职赔偿也是会有约定的,至于辞......
·打架受伤算病假吗,会受到什么处罚?
打架是非常常见的事情,但是打架并不能帮助我们解决问题,通常会带来更大的问题,所以对于打架的人我们应当进行劝解,当然,一般的打架行为是不会构成犯罪的,但是如果构成轻伤就可能会构成犯罪......
·羁押审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羁押审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原案涉嫌的罪名、犯罪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2.原案所处的诉讼阶段,侦查取证的进展情况,犯罪事实是否基本查清,证据是否收......
·摩托车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摩托车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摩托车购销合同甲方(卖方):签订地点:乙方(买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摩托车一事,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
·一、公司劳动合同书范本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公司劳动合同书范本需要包含什么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
·劳务派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包括什么?
经常会听到有的劳动者说自己是劳务派遣过来的,劳务派遣也是需要派遣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这点和劳动合同是一样的。因此就有一些人比较困惑劳务派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包括哪些?那......
适用一般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