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证工业用地的办理方法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工业用地的办理方法是什么?
  
  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单位或者个人只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企业经营过程中如果需要使用土地,就需要向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购买土地的使用权,购买成功后发放土地使用权证书。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土地使用证工业用地的办理方法。
  
  一、土地使用证工业用地的办理方法是什么
  
  1、首先看土地是国有出让土地还是集体土地,还是划拨。如果是出让土地,应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此合同在土地利用科签定。签合同时需准备环评报告,可研报告,立项备案,规划定位图等,经主管领导和市长签字后,
  
  2、市政府出具“土地批复”文件,拿“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批复,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规划定位图,宗地图,地籍调查表,土地出让金收据。
  
  3、契税收据,规划许可证,申请书,到土地局地籍科办理,
  
  4、30个工作日,然后开缴费单缴费,到土地局领证。
  
  办理工业用地土地证需要什么资料
  
  1、与转让单位签定协议;
  
  2、报规划局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须提交下列材料:
  
  1)报规划部门申请书;
  
  2)可行型研究报告及计划委员会批复;
  
  3)建筑总平面图(一份);
  
  4)标明场地所在位置的地形图(四份;
  
  3、报房地局审批须提交下列材料:
  
  1)征地委托书(用地单位三份);
  
  2)项目建议书﹑可行型研究报告及计委批复;
  
  3)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合同﹑章程及批复;
  
  4)总平面图;
  
  5)地形图;
  
  以上材料报通州区政府的批复;
  
  4、领取土地使用证程序
  
  1)与地方或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向财政局缴纳出让金(办国有土地使用证需此项);
  
  3)土地使用权属登记;
  
  4)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注:土地出让年限为:居住70年,工业﹑科教﹑体育﹑卫生50年,商业﹑旅游﹑娱乐40年
  
  二、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综上所述,土地使用证工业用地的获取流程主要包括首先需要向当地的规划部门提出申请,其次通过出让的形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需要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交清费用之后才会发放土地使用权证书给单位。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土地使用证工业用地的办理方法是什么?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单位或者个人只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企业经营过程中如果需要使用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离婚房子没有女方名字怎么办
      离婚房子没有女方名字怎么办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配。1.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2.离婚时......


·先生小孩后办结婚证会被罚款吗?
      先生小孩后办结婚证会被罚款吗?婚生育的孩子上户时需要交纳一定数目的罚款,叫做:社会抚养金,社会抚养金各地的数目不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非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如下:“对......


·开发商违约的可以要求违约金吗
      在商品房交易的过程中,不管是购房者还是开发商,其实都是有可能出现违约行为的,既然有违约就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通常我们看到的违约行为都是开发商作出的,那么现实中,开发商违约的可以要......


·法律中受贿罪能取保候审吗?
      我国《刑法》中规定了不少只能由特殊主体构成的犯罪,其中就包括了受贿罪,一般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此罪的犯罪主体。那在涉嫌构成此罪的时候,对行为人采取了强制措施的,此时受贿罪能取保......


·发明专利侵权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发明专利侵权判定标准是怎样的?一、发明专利侵权判定标准是怎样的?发明专利侵权判定标准一直以来都是各国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点问题。专利侵权判定和判断合同违约不一样,合同有相应的合同条......


·夫妻财产公证要去哪里办
      夫妻财产公证要去哪里夫妻如果想办理财产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同......


土地使用证工业用地的办理方法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