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抽逃出资罪新公司法对其行为的认定是什么?

  抽逃出资罪新公司法对其行为的认定是什么?我国公司法修订版对抽逃出资罪进行了相关改进,使得其更能适应我国的市场环境。可是,有很多人对相关的认定标准比较疑惑。那么,抽逃出资罪新公司法对其行为的认定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抽逃出资罪新公司法对其行为的认定是什么?
  按照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 虚报注册资本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构成刑事犯罪。但实际上,在公司法修改前虚报注册资本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现象却又非常普遍,甚至成为了某种程度上的潜规则,在执法过程中也产生的一些争议。而公司法的修改,为这一情况的改变提供了契机,也为广大普通企业家提供了一个松绑的机会。一、国务院于2014年2月7日颁布《注册资本制度改革方案》,规定除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以外,所有其他企业实现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二、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即刑法中虚报注册资本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两条罪名不再适用于《注册资本制度改革方案》中规定的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普通企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格依法办理虚报注册资本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刑事案件的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除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以外,对申请公司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不再以虚报注册资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对公司股东、发起人不再以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发生在2014年3月1日以前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案件,按照刑法第十二条的精神,即从旧兼从轻原则处理。三、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不代表股东可以不缴或抽逃注册资本。在实缴资本制下,在某些人看来,抽逃出资不过是取回属于自己的财产,在完全的认缴资本制下,更难免滋生这样的误解:“既然法律不再强制注册资本的实际缴纳,是否缴纳和何时缴纳完全成为当事人自治的事项,那么缴与不缴就可以随心所欲,已缴纳过的也可以取回,而取回的结果不过相当于未缴纳而已。” 这是一个看起来合乎逻辑的推论,但却是无法成立的,实缴资本是全体股东按其认缴的数额向公司出资形成的财产,其一经形成,即构成公司的独立财产,尽管它来源于股东的出资但却属于公司财产,股东一旦出资就丧失了对该财产的所有权,而取得公司的股权,股东出资后再抽逃其出资财产(包括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行为)就构成了对公司财产的侵犯。虽然按照最新司法解释抽逃出资行为不再构成刑事犯罪,但仍然是对公司权益以及其他股东权益的侵犯。主管工商部门可以按照公司法第二百条对抽逃出资股东处以抽逃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同时,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抽逃股东要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或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抽逃出资罪新公司法对其行为的认定是什么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新公司法对抽逃出资罪的变更使得相关企业触犯刑法的风险有所降低。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咨询本站公司法的相关律师。
  
  
  
总结:抽逃出资罪新公司法对其行为的认定是什么?我国公司法修订版对抽逃出资罪进行了相关改进,使得其更能适应我国的市场环境。可是,有很多人对相关的认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醉驾吹气数字达到多少符合国家规定?
      醉驾吹气数字达到多少符合国家规定?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


·法院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有哪些?
      法院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有哪些?一、法院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有哪些?(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验血怎么收费?
      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案件中,司法鉴定都在发挥它的重要作用。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发生人员伤亡,法院为了确定赔偿标准,会要求受害人进行司法鉴定。在许多司法鉴定中都会涉及到验血这个项......


·提前多久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工伤鉴定是指专门的机构对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受伤
      工伤鉴定是指专门的机构对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受伤情况进行专业鉴定,最后企业根据鉴定出的级别赔付。而工伤鉴定是有着国家规定的一系列规范的,国家规范详细地规定出了工伤鉴定的价格,鉴定的......


·对方违约起诉我退定金合法吗?
      对方违约起诉我退定金合法吗?不合法,对方违约的情况下是不需要退定金的,对方违约应当由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定金是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依法或依当事人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的前......


抽逃出资罪新公司法对其行为的认定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