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未成年人可以判死缓吗?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是未成年人犯罪的话,此时需要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也是不可以判处死刑的。那实践中,未成年人可以判死缓吗?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未成年人可以判死缓吗
  对死刑的适用作了严格限制,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均不适用死刑: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由于其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社会阅历、社会经验也有限,从充分体现保护青少年和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否已满18周岁,是决定是否适用死刑的年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一律按公历年、月、日计算实足年龄,必须是过了18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18周岁。
  二、能对怀孕的妇女判处死缓吗
  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不能因其母亲犯罪而剥夺胎儿出生的权利。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在羁押受审时已是怀孕的妇女。因此,对于犯罪的怀孕妇女,在她被羁押或者受审期间,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都应视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此处审判时包括羁押和提起公诉的整个期间,只要妇女在这个时候怀孕就不得判处死刑;此处怀孕是指审判时怀孕,并且不论宣判前是否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也就是说只要妇女在审判期间有过怀孕事实就不得判处死刑;死刑是指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在内的所有死刑刑种,由于死刑缓期执行只是死刑的一种而不是单独刑种,并且死刑缓期执行仍然有可能被判处执行死刑,因此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判处包括死刑缓期执行在内的死刑判决。限制死刑适用对象是我国刑法的一个重要原则。由于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在执行死刑后面临着婴儿无人哺乳的情形因此为了保障无辜生命的延续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被剥夺生命,这是其一;其二,由于妇女怀孕后会历经一个特殊的生命阶段,有理由相信妇女出于保护胎儿的天性会使她们做出一些重要决定,这样也有利于犯罪的妇女在得知自己怀孕后坦白自己的罪行,减少犯罪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鼓励犯罪嫌疑人积极自首。不论是出于保护胎儿还是给予嫌疑人充分的悔过自新的机会都是对刑法立法初衷的贯彻执行,基于此,我国刑法专门规定“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判处死刑”。通过上文的分析,相信您已经对未成年人可以判死缓吗这个问题有所了解了吧。虽然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对未成年人是不能判死刑的,但此时却可以对其判死缓,也就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过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未成年人仅仅是指在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
  
  
  
总结: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是未成年人犯罪的话,此时需要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也是不可以判处死刑的。那实践中,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我国的法律有明文规定
      我国的法律有明文规定,劳动者必须符合一定的年龄条件,任何单位不得招用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即通常所说童工,并与之发生劳动关系。尽管如此,社会上仍然存在着部分用人单位忽视法律的......


·为什么要及时办理商标信息变更
      为什么要及时办理商标信息变更倘若有他人申请贵公司商标三年停止使用而对贵公司商标提出撤消申请,商标局所有相关的商标文件都会通过商标注册证书上的地址邮寄给贵公司,如由于未及时向商标局......


·工人在建筑工地突发疾病死亡赔偿金需要支付吗?
      工人在建筑工地突发疾病死亡赔偿金需要支付吗?工人在建筑工地突发疾病死亡赔偿金需要支付,根据《工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


·取保候审后还会批捕吗?
      一、取保候审后还会批捕吗?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会判决刑罚。会不会坐牢还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后判决也知道。不过,依据取保候审的条件来说,能......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


·海口拆迁补偿多少农村非村民能获得补偿吗?
      海口拆迁补偿多少农村非村民能获得补偿吗?一、产权交换式补偿1、海口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


未成年人可以判死缓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