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同居怎么处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同居怎么处罚?在现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违背法律的行为都是不值得提倡的,也就是说需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在我们的现实喊谁呢过户中,非法同居就是这样一种违背了法律规定的行为,只不过很多人都不知道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同居怎么处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同居怎么处罚?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非法同居一般是不会被处罚的。当然要看同居的双方的具体情况的,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即重婚罪。这样的罪名是属于不告不受理的,也就是说需要由原告的起诉法院才会受理。不存在以上情况的话,目前在国内是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非法同居与合法婚姻关系相对而言,简单说就是在没有办理正式结婚登记手续前的男女共同居住生活。在生活中,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男女双方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仅仅凭借双方父母的主持下所操办的结婚典礼就开始共同生活的现象还是比较多的,在城市地区则表现为以恋爱掩盖下的同居生活的形式,当然也包括一些已婚男女与配偶外的异性共同生活居住的现象。总之不管是哪一种形式,都是非法同居。有些人对非法同居理解为非常可怕的犯罪行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也许是受到“非法”两个字的影响吧。事实上非法同居只是个民事问题,而上升不到刑事问题的程度。也正是因为有这样错误的理解,才出现了有些非法同居的一方往往拿刑事责任来要挟对方,或者向对方索要巨额财产。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只要做到了有“证”而“居”,或者及时地后补结婚证,一切都没有问题了。二、非法同居的法律后果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1079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2、《民法典》第1091条第2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首先我们不得不说的是,仅仅是一般的非法居住行为是不会受到处罚的,这是因为我国在法律上并没有对此进行规定,其次,就是如果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离婚案件的时候,非法同居的并且情节十分严重的将会按照婚姻法或者是民法进行适当的处罚。
  
  
  
总结: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同居怎么处罚?在现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违背法律的行为都是不值得提倡的,也就是说需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在我们的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夫妻一方借钱另一方不知情是否要一起还
      夫妻一方借钱另一方不知情是否要一起还这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自从《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出台之后,对于婚后一方对外借钱产生了债务,其配偶不知情的情况......


·什么人可以为车辆购买保险?
      车辆的所有者、承包者、保管者、使用者等利益关系者都可以为车辆购买保险。...


·违约金和利息能否同时主张
      违约金和利息能否同时主张违约金与利息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违约金是基于对方当事人违约所产生的违约责任;利息则是基于迟延履行所应支付的资金成本。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


·合同订立的内容与形式有哪些?
      合同订立的内容与形式有哪些?一、合同订立的内容与形式有哪些?(一)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约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标的是一个常......


·立案之后被告人转移财产怎么办
      立案之后被告人转移财产怎么办在诉讼过程中,往往涉及到经济赔偿的问题。很多人很怕胜诉以后,对方的财产却早就已经转移,自己的赔偿无法顺利拿到。那么立案之后被告人转移财产怎么办?我们为您......


·夫妻离婚成年孩子能分财产么
      夫妻离婚成年孩子能分财产么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法律依据:《婚姻法》第......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同居怎么处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