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新婚姻法婚前定期存款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由于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问题一直是难点问题,故而为了减少纠纷,夫妻双方一般会在婚姻存续期间就财产分割问题就行约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对共同财产认定标准的规定,2020《民法典》婚前定期存款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一、《民法典》婚前定期存款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民法典》夫妻个人财产认定标准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民法典》彩礼规定内容
  
  1、结婚后彩礼归谁?
  
  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女方所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2、彩礼返还有哪些条件?
  
  返还彩礼有以下情形: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四、返还彩礼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1)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
  
  可借由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或者举行过订婚仪式、拍婚纱照等行为反映出来,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注意,谈婚论嫁和谈情说爱是有区别的,单纯的情话表白也是不能反映双方谈婚论嫁状态。
  
  (2)证明给付了财产的证据
  
  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礼金那么就要提供银行转账明细;若是购买房屋或者车辆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资证明,因为按照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将大额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来当彩礼。
  
  (3)证明给付彩礼是当地的风俗
  
  当地的风俗习惯可以听取当地媒婆、村长、村委会主任等人的意见,必要时可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概括来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法典》婚前定期存款在抚养双方没有约定,也不存在赠与的情形下,是属于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司法机关在审判该类案件时,一般不会对个人财产进行分割,若对共同财产存在纠纷,许愿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其属于个人财产,否则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总结: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由于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问题一直是难点问题,故而为了减少纠纷,夫...#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供应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范围的流程
      供应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范围的流程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如果需要变更字号的名称、组成的形式、经营的范围、经营者的住所、经营的场所以及经营的方式等有关项目,应当按照工商管理的条例规定......


·公路土地使用协议书是怎样的
      公路土地使用协议书是怎样的一、公路土地使用协议书是怎样的公路土地使用协议书需要包括甲乙双方的详细信息,就占用公路的情况拟写双方都同意的一份协议。企业或个人的用地是需要缴纳土地使......


·公司商业秘密具体有哪些
      公司商业秘密具体有哪些商业秘密类型包含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如下:1、技术信息:是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非专利技术。例如:技术设计、应用实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


·登记结婚一定要彩礼么彩礼
      登记结婚一定要彩礼么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给女方家一定数额的财产,作为双方结婚的订婚礼物。目前,......


·父母该还儿子欠下的债吗
      都说孩子是父母的结晶,养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权利和义务,直到子女成年之后。儿子欠下债之后,至于父母该不该替儿子偿还,这还主要取决于儿子是否成年。若是儿子没有成年,那么儿子所欠下的债务......


·要如何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
      要如何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时效期间,过了这个期间,权利人将很难实现权利。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亦是如此。若需要通过诉讼方式起来追讨欠债的话,那么债权人应当重视借......


新婚姻法婚前定期存款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