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包办婚姻好打官司吗?

  在现代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婚姻对于这个社会上的所有人都是具有重要作用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以前的社会,很多人的婚姻都是包办婚姻,有的人婚姻生活因此并不是十分的幸福。那么,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包办婚姻好打官司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包办婚姻好打官司吗?
  
  是可以打官司的。
  
  1、因胁迫而造成的包办婚姻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但需提供受胁迫的证据。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如果不是受胁迫造成的包办婚姻,起诉程序与普通婚姻离婚程序相同。
  
  二、在哪些情况下,婚姻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夫妻离婚时股份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股份如果系夫妻共同财产,可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额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孩子的抚养费可以主张一次性支付吗?
  
  司法实践中,抚养费的支付一般是定期给付,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的比较多。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在对方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出国、出境人员;
  
  (二)是有能力一次性支付的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业主等人员;
  
  (三)是下落不明的一方以财产折抵的。
  
  首先需要判断一下包办婚姻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如果说是婚后双方产生了感情,那就不用起诉,但是如果是因为被胁迫导致的包办婚姻,是可以向相关的部门进行撤销的,如果需要起诉的,通常情况下是跟一般的离婚起诉的程序是一样的。
  
  
总结:在现代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婚姻对于这个社会上的所有人都是具有重要作用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以前的社会,很多人的婚姻都是包办婚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包办婚姻所得的彩礼算谁的?
      一、包办婚姻所得的彩礼算谁的?包办、买卖的婚姻都属于可撤销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如果是受胁迫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请求,应自婚姻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如果......


·购入土地使用权缴税种类有哪些?
      购入土地使用权缴税种类有哪些?一、购入土地使用权缴税种类有哪些?购入土地使用权涉及印花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


·民法总则关于宣告死亡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关于宣告死亡的规定有哪些?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有必要了解一下我国的基本法律,《民法》是与我们生活比较贴近的,懂一些法律在生活中也会更加顺利,遇到问题还能寻求法律的帮助,比如遇......


·形成权具备哪些特征?
      形成权具备哪些特征?关于形成权的概念,很多人理解起来可能比较难,简单举例来说,双方签署合同后,如果一方违约迟迟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这就是形成权的具体应用。那么形成......


·车辆是否有必要上盗抢险
      车辆是否有必要上盗抢险一、车辆是否有必要上盗抢险盗抢险全称是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


·劳动者年龄超过六十岁还属于劳动关系吗
      劳动者年龄超过六十岁还属于劳动关系吗?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包办婚姻好打官司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