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人笔录一般会问到什么问题
当员工遇到工伤以后,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双方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所以在做工伤认定的时候,为了确保工伤认定的相关事宜,对申请做工伤认定的人会做询问笔录,根据询问笔录的相关事宜,也是做工伤认定的一个重要依据。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申请人笔录一般会问到什么问题?
一、工伤认定申请人笔录一般会问到什么问题?
1、劳动者工伤期间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相关细节。
2、劳动者工伤在医院的诊断证明、伤势程度以及公司有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二、工伤认定笔录 撒谎会触犯刑法吗?
在工伤认定笔录 撒谎是违法行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属于骗取工伤保险待遇,轻则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工伤做笔录要注意什么?
应当注意尊重事情发生时的事实,不要提供虚假或者猜测的主观意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伤认定的认定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1、工伤认定是在员工或者单位递交工伤认定材料之后60天内下达。如果是事情清楚,那么认定书会在15天内下达。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可以看出在做询问笔录的时候,一般都会询问跟工伤有关的事宜,比如说受伤的时间地点以及经过等。另外,您在做工伤认定笔录的时候,一定要认真的回答,在做笔录的时候,不可以有撒谎的行为。
总结:当员工遇到工伤以后,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双方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所以在做工伤认定的时候,为了确保工伤认定的相关事宜,对申请做工伤认定的人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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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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